2016年第四季度党务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17-02-14

(一)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

1.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任命王敦积为党委组织委员,何小弟为党委宣传委员;提名文志勇为武装部部长并报县武装部。

2.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提名王国成同志作为镇纪委委员,报县纪委审批。

3.镇党委研究决定,王明担任报账员,李娟娟定岗在党政办。

4.镇党委研究决定,任命杨来军为下屯村委会第一书记,符厚旺为新兴居委会第一书记。

5.镇党委研究决定,新任大学生村官王雪凌为下屯村委会主任助理,在党政办负责收发文和其他领导交办的事务。

6.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王华、王丽波、习茂平、梁珍、黄桂东、李梅青、邱泽、叶雪芳、林仕青、梁振明、李海燕、吴琼荣12人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7.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邝厘昌任新兴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林尤森任组织委员,苏定富任宣传委员,王祚钦任纪律委员,童大富任青年委员。

8.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将“一张网”审批工作负责人由黄基友调整为戴惠友。

9.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时灼、王明峥、颜仁奇、刘书监、陈延武、林明桦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拟同意给予周多监开除党籍处分,并报屯昌县纪委批准。

10.镇党委研究决定,撤销香香粮油和天强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二个党支部,撤销相关工作由组织委员王敦积牵头开展,并报备组织部。

11.镇党委会研究审议并通过,《屯昌县新兴镇加乐潭水库南侧项目征地领导小组》,组长为王宏向同志,常务副组长为王康隆同志,并分为两个征地小组:1)小组长:王明昊,组员:卢传虎、林之青、何小弟、潘梦怡、张熙忠、李达、吴英达、明俊、何开辉、翁博仪、陈志雄、郭仁发、胡丽芳、王华、王达群、全春艳、许志轩、王大居、吴英平、陈英宝、王国成、吴维霜。(2)小组长:谭华斌,组员:王康锋、文志勇、王敦积、周智培、陈昱儒、蔡甫福、蔡柏、王伟、谭家群、陈圣才、陈文清、钱惠香、叶仙业、李子泽、陈田、林海云、王兆德、叶世友、黎芳敏、黄基友、戴惠友、黄赛銮。

12.镇党委研究决定,镇政府后院挡土墙第三期工程项目由屯昌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合同价为278780.92元,设计图纸由县设计室负责,预算由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由海南华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

13.镇党委研究决定,镇府大院挡土墙第三期工程(105米)涉及到梁春平的20株相思与73株槟榔,按照最新的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合计需补偿青苗款23172元,补偿经费从奖励金中拨付。

14.镇党委研究决定,拨付县设计室新兴镇人民政府后院挡土墙三期工程设计费8361元,拨付海南中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费2000元。

15.镇党委研究同意,组织新兴镇镇墟改造工作预选调解委员会成员赴乌坡等地学习镇墟改造经验的工作。(1)按照方案,镇墟划分为五个责任区,各组负责各自的责任区的宣传与拆除、补偿等相关工作。(2)出台镇墟改造铁皮棚拆除劳务费补贴方案,盖政府章,持方案进行宣传。(3)各镇墟改造工作组到各责任区进行全面宣传,市政队员协同工作。(4)对接相关部门,尽早拿到立面改造效果图,以便进行广泛宣传。

16.镇党委研究决定,沙田牛斗园田涵洞改造工程,设计、预算由海南弘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单位为海南华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审核单位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监理出具工程进度意见书,按进度拨付30%工程价款给承包方屯昌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17.镇党委研究决定,新兴镇垃圾中转站向后扩建所需的157土地按征地标准予以补偿。

18.镇党委研究通过邱仁飞等3511015人的低保核查意见,保留866人;通过王兆燕等70226人新申请低保家庭评议意见,纳保183人。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送县民政局予以审核。

19.镇党委研究决定了几个扶贫工作事项:(1)南歧村委会双联双扶单位县科协钱汉进主席的10户责任帮扶户中的4户由全春艳负责;调走的工作组成员周婵的6户责任帮扶户由包点组长王大居负责;调走的包点洁坡的工作组成员吴冉的5户责任帮扶户由新任公务员李娟娟接手。其余的多责任户帮扶责任人坚持住,待检查过后再行处理。(2)对于纳入低保的贫困户,不能按照扶贫办“申请通过户无论是否领取到低保金统一脱贫的”的要求来办,必须在贫困户切实领取到低保金后再考虑予以脱贫。(3)贫困户增减家庭成员由各包点领导把关,贫困户学生补贴申请,由包点领导或包点组长签字认定。(4)住房得不到保障的贫困户中的低保户不列入今年脱贫对象,各包点领导复核各村所报今年退出名单,有修改的最迟要于26日早上提交完整材料(电子版、村委会会议记录、村委会公示、村委会请示)。(51125日至29日,国家贫困户系统开放,我镇所有贫困人口信息必须在系统关闭前完成信息录入。(61211日前,将11大表格完善:2016年产业帮扶台账;2016年基础设施帮扶台账;2016年教育文化帮扶台账;2016年社会保障兜底帮扶台账;2016年务工帮扶台账;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就业帮扶台账;2016年卫生健康帮扶台账;2016年循环农业养殖小区帮扶台账;2016年生态移民帮扶台账;2016年旅游帮扶台账;2016年科技帮扶台账。

20.镇党委研究通过了经县扶贫办核查符合贫困户条件拟新增贫困户的名单:张孟隆、王文平、朱威勇、饶朝涛、李孙富、郑义仁、吴秋花、陈朝超。

21.镇党委原则上通过了《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退出名单的请示》和《关于审核确认贫困户剔除名单的请示》,同意陈德民等巩固提升户3381443人,陈光崇等贫困户163710人为2016年脱贫户。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备案。

22.镇党委研究决定,立即成立整村推进工作组,成员由包点领导、包点组长、第一书记、包村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组成。机关单位一名副科级干部,一名普通干部。吃住在村里。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必须吃、住、工作在村里。

23.镇党委经研究决定,林海云、林之青担任博文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调李子泽到博文当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要求中学校长,邮政所所长,地税新兴分局参与扶贫工作。所有领导严格执行王康锋常务所下达的指令并及时完成。

24.镇党委研究决定,35名驻村干部必须严格按规定驻村,可住村里或村民房子。镇里为所有驻村干部配备硬件设施如床、被子、热水器、铁柜、办公桌椅、洗漱用品等,此项工作由王明负责,于29日前完成。县机关驻村干部每天40元伙食费要按消费量支付给伙食供应家庭或饭店,驻村干部不过手,花销多少拨付多少,超出自理。驻村女干部晚上如果不驻村,也必须在镇里过夜,具体以组织部文件为准。

25.镇党委研究决定,工商所3名帮扶责任人所包点的贫困户由镇干部戴惠友、王雪凌、王明、王兆德担任帮扶责任人,其中戴惠友、王明、王兆德各包5户,王雪凌包4户。该19户贫困户信息必须于2924时前完成书面和系统的变更。

26.镇党委研究了叶秀省等22户群众的危房改造动工资金的申请,决定如下:通过洁坡叶秀省,新北吴淑育、曾祥华、戴月豪、陈元兴、王治富、文万章,新兴社区颜仁毅,兴诗刘书坤,蕴沃王桂兰、岑容花、胡瑞岛、曾繁岛、李南福、符业坤等15户群众的申请;洁坡林大锦、博文胡运武、新兴社区周国书因未拆旧房,本次驳回其申请;新北文万和待第三方及住建局验收后再上会讨论;新兴社区吴维坤通过第三方验收再上会讨论;新雄何仕业因为已建有两座新房,本次驳回其危房改造申请;蕴沃吴淑涛因住房为合住房,不便拆除,决定第三方验收通过后上会讨论。会议决定,凡是享受过危房改造资金的农户,不得再享受危房改造资金。

27.镇党委研究通过了沙田许运新、许明林、陵秋兰等3户,土锡陈泯、韦迪江、陈益飞、洪永梅等4户,蕴沃王廷禄、杨儒锦、王月莲、戴明飞、杨儒金等5户,合计12户的危房改造申请,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上报住建局予以审核。新北文万和的房子,由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前去验收,验收通过的就报送住建局申请补贴。异地新建的和不确定是否合法合规的房子全部由国土局和规划局进行测绘,确定未占用非建设用地(合法合规)的才受理户主的危房改造申请。

28.镇党委研究通过了新北原址重建的戴恩林、戴恩觉、王文雄(此三户为第一批验收通过的贫困户);新兴社区的王基权(原址重建)周国书(拆旧房异地建)吴维坤(无房户);蕴沃原址重建的文祺全;博文谢廷深(已经出具无房证明)等8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动工资金申请。

29.镇党委研究通过了新兴镇第七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动工资金申请名单:洁坡梁振禄、李祥明、陈朝任、叶秀畅、吴永泰、吴仕良、叶云英、符史志、叶秀禄、叶育崇、李信文、李向开、叶秀任、叶秀栋、王广番的申请;洁坡林学兴的申请本次驳回,待打点确定不属于违建后再上会。

30.镇党委研究通过了博文王淑珍、吴淑丰、王美风、谢廷鹂、胡来大、王承贵、符罗天、胡俊海、胡来东、陈月桂、邓俊成、黄汉兴、邓美宝、谢廷锦、陈昌信、王业深、谢朝政,洁坡林大锦、梁豪、叶秀畅、叶秀乐、莫家庆,南岐王丁月、吴五妹、王治文、王丁丰,沙田符传开、叶民祥、许桓信、符传宏、谢在英、陈宏德、许儒锋、吴银珠,土锡丁秀全、王菊、吴德、吴东、陈益志、姜祖汉、陈显跃,下屯孙乐香、张辉拾、钱林香、钱汉煌,下园张昌琼、王英玉、张运球、谢在林、王日宝、林得梅、王文深、张丁方、唐关凤、、吴崇积、吴定锦、王丁运、王桂方、杨业儒,新北戴恩周、王乃富、饶霖、唐雄琴、曾令新、王首丰、王首裕,新兴颜仁毅、周用东、叶秀军、吴维坤、颜仁武、吴乾运、符策三、吴乾彬、符永芳,新雄何子峰、何仕帝、符永增、黄桂东、符永发、曾驳、何子灼、王春梅、洪,兴诗林明良、陈元俊,蕴沃王大丰、陈道乙、文祺全、蔡英莲、王新梅、符业伟、符桂菊、曾繁东、曾令华、王俊的申请(均已通过新兴镇第二批危房改造验收。; 本次驳回百家吴清学、沙田周到金、新兴习展、新雄何子东的申请。本次申请金额均为2.1万元,会后完善材料上报住建局。会议决定,申请危房改造的无房户,需出具无房证明及旧房权益转移证明书。其他关于无房户的问题,发文请示扶贫办。

31.镇党委原则上通过了新兴镇2016年第十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动工资金申拨名单:蕴沃文启安、张昌学、林士富、曾祥学、王大天、陈道崇、陈明福、曾祥森、唐甸秀、兴诗刘录书、沙田林金兰、王明钦、许明利、王明积、王海胶、陈克章、曾桂兰、陈宏福、王明忠、新兴社区吴乾符、陈运波、许南燕、新雄李明义、王英梅、何仕业合计24户的申请。新雄王英梅因条件不符合,本次不通过其申请。

32.新兴镇2016年第三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拟补助对象名单(19户)中,有群众对新雄南绞村李玉花和新兴居委会黄沙村王圣贤的申请提出异议,经调查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此二户暂不符合申请条件,本次会议决定此二户不列在2016年危房改造指标中。

33.镇党委原则上通过了新兴镇2016年第十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动工资金名单:蕴沃张师、文云军、曾繁锦、新兴社区聂世花、周用明、新雄洪宗辉、洪防炸、王定雄、王文雄共9户贫困户的申请,要求洪防炸在公示期内提交手写承诺书,否则不予报送。本次驳回博文村委会11户贫困户的申请,要求包点领导王敦积核实清楚后再上会。

(二)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情况

1.1012日传达学习了《屯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需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了解专项扶贫资金用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1012日,传达学习了《屯昌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屯昌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屯昌县政策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屯昌县建档立卡贫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屯昌县扶持贫困户香鸡养殖(散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会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将全面掌握扶贫攻坚有关政策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全一点,为切实做好进村入户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3.1115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屯昌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与《中国共产党屯昌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要求班子成员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廉洁担当,苦干实干,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新兴镇群众实实在在办好每一件事。

4.1117日,传达学习了中共屯昌县委召开的屯昌县理论学习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七次学习研讨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在30余次的国内各地考察中,超过一半涉及扶贫开发工作。习总书记说“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各贫困家庭,丢下一名贫困群众”,大家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周围,切实开展扶贫工作。习总书记的讲话由办公室复印,人手一份进行学习。

5.1117日,新兴镇党委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屯昌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会议认为,田志强书记代表县委所做的《开拓创新扎实苦干为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的屯昌而奋斗》的报告提出来的“一个新愿景、两大发展战略、三大支柱产业、补齐四大短板、五大奋斗目标、六个方面奋斗目标”,其思想和方向非常切合屯昌的实际。新兴镇党委要求,新兴要抓住机遇,促进加乐潭长寿城落地开发、推进镇墟立面改造、完善各大田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常年瓜菜产业,把新兴打造成海口的菜篮子;适度进行土地流转,扩大瓜菜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转移剩余劳动力,为新兴谋取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可能会危害新兴发展潜力及触及生态红线的项目,要坚决顶住压力,不予批准开工建设;推进三级生活污水净化荷花塘的建设进度;扩大林下养殖小区的规模。将新兴打造成全镇域生态循环农业、旅游养生小镇。

6.1117日,新兴镇党委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屯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精神。会议认为,纪委的工作,净化了屯昌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屯昌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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