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党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23

(一)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

1、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唐明奇辞去农场负责人职务,同意王大庆、符昌良、符传寿辞去农场委员职务。

2、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上报以下11个重点项目,具体名称如下:加乐潭水上乐园项目、新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新兴商业广场、屯昌新兴香车水库旅游休闲项目、屯昌新兴蕴沃产业示范区、屯昌县新兴四顶岭探险旅游公园、屯昌县新兴休闲旅游示范项目、屯昌县新兴武术风情小镇、屯昌县新兴现代农业示范区、屯昌县银瓶岭旅游度假区、屯昌县坡陈武术学校。

3、会议听取了谭华斌同志关于新兴镇农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汇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任命梁定坤、符昌良、李子科、王景煌、陈明昌5位同志为新兴镇农场场委;梁定坤同志任新兴镇农场场长;符昌良同志任新兴镇农场副场长、兼任镇农场党支部书记。新兴镇农场原任场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自行中止。

4、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13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名单如下:洪美、童大杰、许兰球、杜文武、曾繁农、王兆京、黎珍荣、张闻、谭成文、孙传育、周道坤、陈德民、符传佳。会议原则通过以下5名人员加入中共预备党员,名单如下:姜慧芬、张光捷、蔡柏、李子泽、姜宗之。

5、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曾显云同志任兴诗村委会第一书记;李开敬同志任下屯村委会第一书记;邱舜勋同志任博文村委会第一书记;李栋同志任新兴社区居委会第一书记;林尤德同志任新雄村委会第一书记。

6、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红岭水库灌溉渠道(新兴段)征地工作涉及到征地过程中矛盾纠纷调解的,由所在村委会包点领导作为调解纠纷小组的组长,村委会包点组长作为调解纠纷的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书记、主任、治保主任作为调解纠纷小组的组员配合工作。

7、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原辞退民办教师名单在屯昌党政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进行下部审议。

8、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安排陈昱儒同志负责分管食药监相关工作,安排林之青同志和李方颖同志负责新兴镇周转房项目相关工作,安排梁娟同志作为计生办负责人,安排郭仁发同志负责新农保新农合工作,安排王华同志负责民政相关工作。

9、经镇党委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新兴镇2015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各包点领导、组长要实地走访了解每一个危房改造户,贯彻“三严三实”、真抓实干地为民办事,先做到雪中送炭,再做好锦上添花。

10、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171户列入第一批2015年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户拟补助对象,会议决定将《新兴镇关于第一批列入2015年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户拟补助对象的公示》张贴到新兴镇公告栏和各村(居)委会公告栏处,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1日(5天),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住建局。

(二)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情况

1、7月21日,镇党委传达学习省委罗保铭书记在全省践行“三严三实”乐东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其中“三严”是党员干部自律自警自爱的规矩,是能干事、不出事的戒尺;“三实”是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励的规范,是会干事、干成事的标尺。会议要求全镇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罗保铭书记对乐东巨变的“五点启示”,准确把握“乐东精神”的精髓要义,要学乐东、找差距,践行“三严三实”、真抓实干,提高工作执行力,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

2、7月27日,镇党委传达学习《屯昌县基层党委(党组)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暂行办法》、《中共屯昌县委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屯昌县工作部署严谨化、规范化暂行办法(修订)》、《屯昌县问绩问效问责暂行办法》4个文件。会议研究部署《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

3、9月15日,镇党委传达学习了田志强同志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上的讲话。会议要求:一、各包点领导要深入各村,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周一上午镇政府召开例会布置工作,下午各包点领导就应组织包点村委会开展村例会,确保上周布置的工作得到落实,这周布置的工作传达到每一个村干部,真正践行“三严三实”。二、要加强教育,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改进,会议号召全体领导、干部向王华同志学习,以耐心、热心、真心为人民服务,从细节入手,真正做到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心中真正装着群众,把责任扛在肩上。三、从严整治,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专项活动。全体领导干部不但要有好心,更要办好事,要注意洁身自好,坚决不能碰高压线。四、镇纪委要加强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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