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公开内容
(一)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
1、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科技副镇长朱克协助王明昊同志分管农业、农技、渔业、林业、畜牧,任新北村委会包点领导;翁博仪任新北村委会包点组长,负责党政办工作、党务及政务公开;王华负责民政岗工作、新农保、城保、新农合、城镇合作医疗;杨宵负责镇纪委、综治、信访工作;李方颖负责远程教育、国土、信访综治工作;王明负责村务公开;何开辉负责安全生产、武装工作,任城监队员;谭家群任新北村委会包点组员;陈英宝任新兴居委会包点组员;吴英达任博文村委会包点组员;王大居任兴诗村委会包点组员;陈俊任百家村委会包点组员;吴维霜任土锡包点组员;钱惠香负责水利工作;何梓光负责工勤岗位。
2、镇党委研究通过坡陈村长廊木亭工程、坡陈村环村路扩建1期、2期工程的立项。其中长廊木亭工程为:古驿道旁一个休息长廊、人工湖旁的半水长廊、往足园村路口的六角木凉亭,三项合计22万元,由上海砻广贸易有限公司承建,具体项目资金以最终结算为准,资金从坡陈村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中拨付。
3、镇党委研究通过购买一批火山岩石板,用于打造坡陈村样板路巷及休闲点;购买一批排水管、排污管及配件,用于坡陈村供排水工程;购买一批电线等设备,用于为坡陈排供水工程供电。购买以实际合同和发票为准,资金从坡陈村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中拨付。
4、镇委镇政府通过《新兴镇政府公务摩托车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一、公务摩托车上牌照、上保险;二、摩托车驾驶员要办理驾驶证;三、办公室将摩托车进行清理,有报废车辆报国资委做处理;四、做到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谁维修;五、禁止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公务员年终干部考核评为不合格,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评为最末档;五、因个人原因遗失公务摩托车,按新车(三年内)1000元、旧车(超过三年)500元进行罚款。
5、镇党委研究决定安排陈田、陈英宝负责市政工作。
6、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会议研究决定博文村党支部、新兴镇农场党支部列为2015年软弱涣散党支部并上报县委组织部。
7、镇委镇政府研究通过上报以下五户困难家庭至妇联以进行“六一”慰问,名单如下:胡瑞和、陈慧红(蕴沃村委会);吴清钦、谭成江(土锡村委会);王君乐(博文村委会)。
8、镇党委经研究决定,加强汛期山塘水库的管理工作,各包点领导干部作为包点村所辖区内山塘、水库的行政责任人,要代表镇政府与山塘水库所在村委会和责任村干部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要做好汛期的山塘水库安全防汛工作。坝身、溢洪道上的杂草灌木都要定期清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附各山塘水库责任人:
山塘水库名称 |
镇包点领导 |
镇包点组长 |
村(居)委会责任干部 |
长岭山塘 |
陈进 |
吴英平 |
周多锦 |
岭仔哈罗唐 |
陈进 |
吴英平 |
王英荣 |
加乐塘牛边 |
朱克 |
翁博仪 |
邝仕德 |
石屈岭 |
文志勇 |
钱惠香 |
胡运江 |
黎皮 |
文志勇 |
钱惠香 |
谢朝雄 |
头总 |
文志勇 |
钱惠香 |
王昌旺 |
昌尾水库 |
文志勇 |
王伟 |
叶育周 |
鸭姆坵水库 |
文志勇 |
王伟 |
叶育周 |
加积埇 |
王罗孝 |
王达群 |
谢范灼 |
黄沙田 |
童义 |
王敦积 |
王日京 |
雷公保 |
王明昊 |
苏文志 |
刘书监 |
加榄 |
谭华斌 |
吴维霜 |
陈俊琼 |
三脚田
|
谭华斌 |
吴维霜 |
姜宗之 |
安墎 |
谭华斌 |
吴维霜 |
沈小丽 |
9、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新北村委会、南岐村委会创建豇豆和黄瓜种植示范点。镇党委要求朱克镇长要积极发动村民干部做好示范点的种植,起带头作用。并要求经费使用一定要程序规范、专款专用,保证经费用在实处、用在农民身上。
10、由于新兴镇红岗互通项目建设涉及8户农户受到10KV加乐潭主线和10KV广青6队分支线路迁移的影响,根据屯昌县红岗互通连接线征地领导小组2015年6月12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镇党委同意拨付青苗补偿款205448元。具体名单如下:一、线路走廊8户共88953元,其中符香梅5203元、吴多策11250元、吴多海17100元、姜宗之6514元、陈晓梅2278元、韦积付17064元、吴多雄12690元、吴清杰16854元。二、施工路面增高影响3户共63225元,其中程守强4950元、王军大12375元、姜祖富45900元。三、征地面积内12户共53270元,其中李三4500元、姜宗海4704元、吴淑柏11566元、吴多策5145元、韩任元1372元、吴多海8550元、王宗雄1127元、柯学锋1911元、吴清德3600元、姜宗太1274元、姜维付1029元、姜宗汉8492元。
(二)党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情况
1、4月14日,新兴镇党委成员传达学习了《屯昌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镇党委要求领导干部要彻底杜绝作风涣散、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要及时发现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在潜伏期的苗头,以及初发期暴露的小问题。要及时制止腐败行为、违纪行为的不正之风的蔓延扩大。在发现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后,要坚决查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不能采取不正常手段,有意掩盖、袒护腐败、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
2、4月14日,新兴镇党委成员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有关政策规定选编》,镇党委要求领导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执行和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会后也要仔细研读,严禁作出违反规定的行为。
3、4月14日,新兴镇党委成员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十八届五中全会、省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二次四次全会的精神,镇党委要求新兴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上述会议的工作要求,逐项抓落实,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