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城镇委员会关于召开2018年半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镇属各党组织:

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的要求以及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半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屯组字〔201851)的文件要求,决定各党支部要召开2018年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召开2018 年半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持续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镇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深入查摆和反思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凝聚力量”这一主题,学深悟透中央、省委、县委的各项扶贫政策,着力提高脱贫攻坚队伍“造血”能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确保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开创我镇扶贫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的保障。

、领导机构

   长:吴多东

长:王绥文

   员:  干、符少马,  辉、黄国勇莫一彤

梁月兰、谭伟纲、郭仁祯、王启武、陈莉英

陈棣阳、王绥海、王仕武、吴坤明、吴毓桐

陈福林

领导机构下设十一指导小组,负责对各党组织开展工作进行指导。

第一指导小组

        长:吴多东

     长:王启武、吴坤明

        员:莫少玲、陈环丽、陈元武资料员

指导区域:新建社区党支部、粮坊三里党支部、文旦村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

二指导小组

        长:王绥文

     长:陈棣阳、陈莉英

        员:符雪梅、胡秀娟、孙秋义资料员

指导区域:新南社区党支部、文新社区党支部、光明村党支部、屯郊卫生院党支部

三指导小组

   :  

   员:叶海花符柏、曾庆南资料员

指导区域:东风社区党支部、大长坡村党支部、屯城老干党支部

第四指导小组

   长:符少马

   员:林珊、蔡敷福、李南友、魏凤如资料员

指导区域:文安社区党支部、糖厂党支部、海新党支部、海军村党支部

    第五指导小组:

   长:  

长:王仕武

   员:侯才森、陈秋莲、王家群、王宇资料员

指导区域:屯昌村党支部、屯城府党支部、新昌村党支部、文中社区

指导小组

   长:黄国勇

   员:谭光辉、郑茂山、徐春林、麦贻博资料员

指导区域:屯新村党支部、平坡村党支部、屯城派出所党支部、大陆坡村党支部

指导小组

   长:莫一彤

   员:许力强、周家锋、胡玉颖(资料员

指导区域:加宝村党支部、水口村党支部、广青派出所、大同派出所、屯城财政所党支部

指导小组

   长:梁月兰

   员:卓书吉、王海丽、张黎冰资料员

指导区域:岳寨村党支部、海中社区党支部、屯郊派出所党支部

指导小组

   长:谭伟纲

长:吴毓桐

   员:云勇飞  振、林师培、陈波资料员

指导区域:大石村委会党支部、大东村委会党支部、良史村党支部、龙水村党支部

第十指导小组

   长:郭仁祯

   员:韦吉雄陈学飞、  斐、王洪雪资料员

指导区域:大同村党支部、三发村党支部、大洞村党支部

第十一指导小组

   长:陈福林

   : 王春民、宋洪铭、张海涛

指导区域:广青居民服务中心党支部、广青居居民小组党支部、海雄党支部、海寨党支部、雷岭党支部

三、方法步骤

 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抓好5个步骤工作。

(一)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在精准脱贫工作上的有关政策、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广播电视电话推进会精神、县委县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上的有关要求,真正掌握和领会“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十项脱贫举措”、“五个覆盖”、“六个真起来”等新任务、新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上来,统一到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半年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党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

1.谈心谈话对象

1)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之间也要谈心。

2)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3)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

2.谈心谈话要求

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紧扣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一对一、面对面,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以闲聊代替交心、以谈感情和提希望代替谈实质问题。同时,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坦诚接受、虚心请教。

(三)对照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扶贫工作,帮扶能力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不设支委会的,查摆支部存在的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促进脱贫攻坚,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在认真查摆反思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结合活动对象的实际,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党支部书记要牵头撰写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党员一般也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但不做硬性要求。党支部及其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由镇指导组组长审定;其他班子成员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定。

(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召开支委会

会上,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虚心接受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每名班子成员自我批评结束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对支部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

2.召开党员大会

    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程序开展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也可分党小组进行。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风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人身攻击和无原则纷争。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

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扶贫作风问题情况,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落细落小,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时要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好检查的具体整改措施。

指导小组成员需全程参加会议,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五)建立整改台帐,抓好问题整改

 组织生活会之后,党支部班子和每名党员都要进一步梳理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参考样式见附件1、2),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抓紧整改,让整改过程成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过程。党支部要将班子整改台账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组织指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召开组织生活会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把开好组织生活会与脱贫攻坚工作和支部其他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根据镇党委下发的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精心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加强督查指导。镇党委要结合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脱贫攻坚等工作,要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对少数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半年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要先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对半年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三)严格参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镇党委灵活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要通过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送去党组织的温暖。

各党支部在召开半年组织生活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出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党委。半年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7月2日前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镇党委。

联系人:胡玉颖,联系电话:18389270731

电子邮箱:tunchengzhen@163.com

    

    附件:1.党支部班子问题整改台帐

          2.党员个人问题整改台帐

 

 

                            中共屯昌县屯城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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