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城镇2016年第二批公租房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13

  根据《屯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由个人申请,居委会或单位评议、镇政府调查审核。经审核,李文豪等29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接受监督举报单位和电话:屯城镇人民政府(67826725)
  

   附:2016年屯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第二批)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