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城镇党务公开(2015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15-09-30

一、屯城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吴多东(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组长:王廉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王绥文(镇党委副书记)

潘丰舜(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彬(镇党委委员)

吴坤明(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

  辉(镇党委委员)

黄国勇(镇党委委员)

二、屯城镇党务公开专项工作监督小组

  长:王绥文(镇党委副书记、镇纪检书记)

副组长:周承志(镇监察室主任、镇纪检副书记)

  员:陈秋莲、梁涛、王文翠、符柏、陈学飞

三、党组织开展学习、工作、活动情况

1. 71日上午,屯城镇组织49个党支部书记以及全镇领导干部共127人召开“七一”表彰大会。会议分别对屯城镇2015年度15个先进党支部、6个远程教育先进站点、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团务工作者以及5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激励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投入本职工作。召开表彰大会后,镇党委书记吴多东给与会党员上了一堂以习总书记的《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任命需要的好干部》、罗保铭书记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以及田志强书记的《牢记“四有”要求 践行“三严三实” 锤炼过硬作风》等为主题的党课。

2. 为纪念建党94周年, 71日晚上,屯城镇在体育馆举行“庆七一”暨第三届社区广场舞比赛。共23支队伍参加了比赛,经过激烈角逐,最后艾尚队获得了比赛的一等奖。

3.76日,屯城镇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党员观看电视教育片《筑梦中国》,集中观看后,全体党员各抒己见,通过收看该系列片,党员干部纷纷对该电视系列片的播放给予了好评。

4. 710日,屯城镇召开党委(扩大)会一是传达学习了《罗保铭同志在省委办公厅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二是同意将王小波、吴淑柳、林鲁标、简玉兰、刘家民、王桂英、王桥、黄小红、李家健、吴宏照等10名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预备党员;三是通报大东村党支部、屯昌村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红旗中学党支部、大同中心校党支部等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台帐;四是决定于715日召开老干支部座谈会;五是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在730日前完成对49个党支部的党建检查工作。

5.710日下午,屯城镇在领导班子会上同意拨付城北居委会、文新居委会、东风居委会党建工作经费,分别为12000元、16000元、6000元。以及同意拨付文新居委会和新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培训费用各3000元。

6. 713日下午,屯城镇组织全体预备党员在镇政府党委会议室举行了入党宣誓仪式。在该镇党委书记吴多东的带领下,全镇10名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了庄严地誓言。

7. 715日,屯城镇组织22名退休老党员召开座谈会。会议由该镇组织委员潘丰舜主持。座谈会上,老党员们对屯城镇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座谈会充分体现了镇党委对老干部的关心,能够发挥老党员作用。最后,在王仕泽的带领下,老党员们再次庄严宣誓,重温入党誓词。

8. 810日,屯城镇召开党委会,一是学习传达了《田志强同志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转发到各党支部,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进行学习;二是同意郭仁祯辞去光明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一职,决定任命李朝印为光明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三是同意王婵、张家崇、杨先铭、符致谦、朱厚芳、杨森铭、李宗哲、陈廷业、梁定标、王居平、冯尤旺、邓学武、张雄伟、刘开良、王其锋、何瑞兰、苏庆胜、李养、符海、蔡笃强、徐时陆、王友、方麒杰、陈飞、吴奇业、戴惠敏、王金莲等27人的转正申请;四是传达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

9. 826日上午,屯城镇党委组织直属的7个机关党支部及全镇干部到屯昌村委会奇石村开展卫生整治工作,通过当天的整治,共清理该村卫生死角3处、并清理了800米入村路两旁的杂草,整治效果明显。

10.827, 屯城镇在党委(扩大)会上传达了县纪委对我镇两名镇干部及两名村干部违纪问题的立案决定书,并要求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县纪委的决定。

11. 831日,屯城镇召开党委会,一是传达了《中共屯昌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共屯昌县委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共屯昌县委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屯昌县委明察暗访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按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指出全镇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讨论决定对老干支部患病党员冯健强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3000元。

12.96日,吴多东书记主持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一是传达了县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约谈存在的问题》;二是对第三季度党建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按新下发的检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三是要求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加快开展“双联双扶”工作。

13.914日,屯城镇召开党委会,一是传达了《有关提供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通知有关“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摘编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二是讨论《屯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征求对<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经讨论决定不提出修改意见。

14. 925日,屯城镇在党委(扩大)会上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第三季度党建检查工作,并决定对龙水村党支部书记与新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15. 925日,屯城镇在领导班子会上同意拨付东风居委会软弱涣散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经费7000元,用于建设社区党支部办公楼卫生间以及同意拨付海军村委会软弱涣散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经费4000元,用于购置村党支部办公桌椅。

16.930日,屯城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以严和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及《人民日报》相关评论文章、中纪委网站发布的《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通报并强调强化责任追究 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罗保铭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纪委通报精神时的讲话、省纪委《关于东方市副市长李良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通报》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对第三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

2.继续开展党章专题学习活动。

3.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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