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22

   1.个人书面申请(向政府) 

  2.镇政府受理并组织入户调查 

  3.村(居)委会初审调查评议(第一次公示) 

  4.镇政府核实、集体讨论,出具会议纪要上报县民政局 

  5.民政局入户核查 

  6.民政局审批(第二次张榜公示) 

  7.审批结果通报各镇 

  8.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 

  9.建立档案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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