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22

1、个人以口头的形式向镇民政服务窗口突出申请;

2、镇民政助理核实情况后,向救助对象发放《屯昌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

3、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镇便民服务窗口1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并将材料上报到县民政局;

4、县民政局审批;

5、办理结果。符合救助条件的,将医疗救助资金直接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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