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孤儿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6-03-22

一、基本条件: 

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父母死亡或失踪的0—18岁未成年人。 

二、申请农村孤儿的程序: 

孤儿监护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上报——报镇民政办审核——报镇政府审核——报民政局审核——发放孤儿养育金 

三、其他说明: 

1、对年满18周岁但没有收入来源的就读高中或大学的孤儿,可向县申请学习补助金。 

2、现在农村孤儿的每月资金600元由县民政局统一发放转入财政惠民一卡通,有时会存在发放缓慢的问题。 

3、农村孤儿的看病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全免,由县民政局、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统一负责。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