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6-03-20

第一步,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提供全家人户口本复、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第二步,村包点领导、包点组长和村委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情况进行调查;
第三步,将申请户的有关情况通过村委会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镇政府;
第四步,村委会将评议结果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第五步,在建房过程中及时联系村委会对每个阶段进行相片收集(建前、危险点、地梁、柱子、半墙、封顶、建后)共七张照片;
第六步,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镇级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镇党委会议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第七步,镇政府将通过的人员在各村委会、屯昌党政网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住建局;
第八步,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县一级验收;
第九步,县住建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屯昌党政网第三次张榜公示;
第十步,符合补助条件的危改户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到危改户一卡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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