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对象:本县范围内(含农垦)的植胶农户。
2.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中央、省财政每株补贴7元,差价部分和运费由植胶户承担。
3.申请程序:植胶户申请(填写《海南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申请户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所在地村委会作出初审意见(盖章)→所在镇政府作出审核意见(盖章)→县农技局审批→购销(植胶户凭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到定点种苗基地购买橡胶苗)。
4.办理部门:县农技局 咨询电话:67812960。
联 系 人:彭 飞 联系电话:1397630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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