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屯昌县2015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6
分享到:

为进一步深化屯昌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准配强科级领导班子,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现予以公告。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行政单位职位

1.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4.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地震局)副局长1名。

(二)事业单位职位

县农博局(招商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较好的工作业绩;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社会公认度高。

3.2012-2014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①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81日以后出生);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81日以后出生)。

3.任职: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任科员(股级)满3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干部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条件中的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81日。

(三)专业要求

1.农业局副局长职位:农学相关专业,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相关专业。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审计学)相关专业。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建筑学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专业。

4.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地震局)副局长:工学相关专业。

5.县农博局(招商局)副局长职位:农学相关专业,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拔: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法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酝酿人选、讨论决定、公示与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日报、海南党建网、南海网、屯昌县政府网站、屯昌党建网和屯昌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81031日。

2.报名时须提交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文件、计划生育证明(已婚)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2)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彩色近照4张;(3)《屯昌县2015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4)县外单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省直属单位只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可直接携带以上材料到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屯昌县委办公大楼四楼)报名。报名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网上报名:登陆屯昌县党政网(http://tunchang.hain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屯昌县2015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发送到电子邮箱854678192@qq.com,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送到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67811220    联系人:梁程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负责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应试的人数与报考职位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补充。调剂后仍不足的,取消该选拔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1:6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屯昌县党政网向社会公布。

2.面试。组织结构化面试。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人选。

(七)公示任职: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后,若未发现拟任人选存在影响任职的重大问题,即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监督

屯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公选资格。工作人员在公选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监督举报电话:67813472

 

附件:屯昌县2015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201586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1
地点: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县委大院 邮编:571600   举报电话:6781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