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政协屯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屯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总商会(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聚焦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提案的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共提出提案56件。在中共屯昌县委、屯昌县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提案得到了有效的落实,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政协屯昌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有关方面推荐,十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审定,共评选出中共屯昌县委统战部等10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10件优秀提案。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我县政协提案工作做出新的成绩。也希望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向先进学习,以严的作风、实的态度,齐心协力,利用提案这个有效载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的美好屯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屯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附件2:屯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
政协屯昌县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附件1
屯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先进单位(10个)
县委统战部
县民政局
县教育局
县文体局
县农业局
县住建局
县食药监局
县交通局
县市政局
县水务局
附件2
屯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
(共10件)
(一)提案号:第9号
案 由:《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发展田园综合体的建议》(经济建设类)
提案人:海南明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胡彦明委员
(二)提案号:第18号
案 由:《关于诵读国学经典,弘扬传统文化的建议》(文化建设类)
提案人:县文化馆 黎源委员
(三)提案号:第22号
案 由:《关于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大发展 让屯昌人民生活更幸福的建议》(文化建设类)
提案:县检察院 郑海旺委员
(四)提案号:第25号
案 由:《关于加强县城社区建设的建议》(社会建设类)
提案人:民盟屯昌县支部
(五)提案号;第30号
案 由:《关于解决中坤垦区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社会建设类)
提案人:中坤农场 杨爱国委员
(六)提案号:第36号
案 由:《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建议》(社会建设类)
提案人:县渔业局 李永法委员
(七)提案号:第39号
案 由:《关于加强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社会建设类)
提案人:屯昌县人民法院 王川文委员
(八)提案号:第49号
案 由:《关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农村医院可持续发展建议》(社会建设类)
(九)提案号:第51号
案 由:《关于我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建议》(生态建设类)
提案人:民盟屯昌县支部
(十)提案号:第54号
案 由:《关于规范江河管理,合理利用屯昌河沙的建议》(生态建设类)
提案人:屯昌龙顺建筑有限公司 高小兵委员
分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办,县人大
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统战部,
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
县食药监局,县交通局,县市政局,县水务局,县政协
委员。
政协屯昌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