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政协屯昌县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县政协办公室、各专委会:
现将2019年4月2日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政协屯昌县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 印发给你们。
政协屯昌县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关于政协屯昌县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
(2019年4月2日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屯昌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政协屯昌县委员会机构设置为:
县政协提案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
县政协社会事业和法制委员会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县政协工交贸易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县政协办公室
主送:县政协委员、县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总商会)、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
县委统战部
屯昌县政协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