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发布时间2016-03-23
 

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行政执法主体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屯昌县文化质安站(原育新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

67834199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地质勘察成果文件审查合格证(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 节能审查表、节能计算书(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 招投(议)标会议纪要和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项)。

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ABC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9、监理单位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0、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项)。

11、勘察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项)。

12、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盖公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印章)。

13、《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险合同。                                      

14、施工图一套。

备注:

1、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提交证件原件核验。

2、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张按顺序1~13项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3、申报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办理材料

当事人提交办理材料中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办理流程

(一)建设单位填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

(二)建设单位提交办理材料中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三)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不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提交复查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四)符合要求出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告之监督工作要求;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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