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业企业持以下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进琼单项备案:
1.省外企业进琼单项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合同书。
4.中标通知书(仅限招标工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企业)。
6.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清单及有关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
书、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明。
7.按计划应配备的相关机械设备清单(仅限监理、施工企业)。
注明:上述材料除第1、2为原件外,其它材料原件经核对后退回留复印件。
事项名称 |
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单项备案 |
行政执法主体 |
屯昌县住建局 |
办理地点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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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7839599 |
办理时限 |
3天 |
申请条件 |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二)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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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4、中标通知书(仅限招标工程); 5、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清单及有关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明;‘ 6、按计划应配备的相关机械设备清单(仅限监理、施工企业)。 注明:上述材料除第1为原件外,其它材料原件经核对后退回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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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下放省外建筑企业进琼承接监理业务核准权限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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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单位)申请提交申请表和办理材料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办理材料及复印件;; (二)建安股受理; (三)建安股审核; (四)建安股同意备案; (五)申请人(单位)领取省外建筑企业入琼单项备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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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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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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