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设岗位
发布时间2016-03-22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职能岗位

(一)行政文秘岗。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财务资产、安全应急、信访、接待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审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和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做好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岗。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目标、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城乡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负责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村镇建设岗。负责我县村镇建设管理业务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拟订我县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方案、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试点、重点镇建设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岗。负责下放的建筑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对建筑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岗。指导我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指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人民防空管理岗位。执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指示;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编制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依法将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通信、警报等信息化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按要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承担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宣传国家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或参与人民防空演练;指导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战时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县人民政府建设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和应急疏散场所。

(七)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岗。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我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租赁和产权管理、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管理、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八)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和节能科技岗。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工作;拟订我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方案、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城乡建筑材料革新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发展;协助开展城市设计、风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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