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22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决策部署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全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全城市建设,拟订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建设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县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重点镇的建设。

)指导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八)指导和监督全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九)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全县城市设计、风貌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贯彻实施以及工程造价计价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含复审和复验)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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