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昌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发布时间2019-05-21

一、主要职责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县委决策部署,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三)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五)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六)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纪教育,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八)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九)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

(十一)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文秘岗。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应急、接待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审计;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内部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拟订和实施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岗。承办党组织设置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信息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督促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承办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推优、机关党建考核、有关党代表推选和本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工作文稿起草。

(三)宣传岗。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了解掌握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工会、信息宣传和相关工作文稿起草。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3个内设机构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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