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15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四个全面”及2016年3月全国党建研究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再次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为我们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中,推行规范化建设是一条非常有效途径。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对于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增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活力,汇聚凝聚力,提升战斗力,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一)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重要性
  我县直属单位在编人员2940多人,直属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1735名,几乎占直属单位单位多半编制,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99 %都是党员,这是直属单位干部精英所在,是贯彻落实全县中心任务中坚力量,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关系到机关党员干部素质的增强,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因而必须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要求,抓紧抓好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会议上强调,党的建设关乎到执政地位存亡。
  (二)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必要性
   2015年,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屯昌县党建巡回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直工委组成11个巡回检查组对县直属单位9个机关党委、22个直属党总支、共161个党支部(除退休人员党支部外)进行巡回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富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指导不到位。有些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发挥作用不明显。对基层党建工作缺少研究,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活动缺少了解,管理指导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组织开展活动少。没有指定专人抓党建工作,临时“抓差”现象严重,甚至个别单位安排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有些单位重业务轻党务,只注重抓好本单位、部门业务工作,忽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与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结合得不够好。二是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有些甚至连“三会一课”都不能坚持,有些没有掌握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难以切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难以检查落实党内制度。三是调查落实力度不够。对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不能经常深入到直属单位党组织调研了解情况,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未能及时掌握,指导不到位,满足于会议部署、缺少督促落实。四是创新力度不够。习惯于用老办法、凭经验指导工作,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不够重视党建的问题缺少针对性、创新性举措。五是党建工作方式单一,党建活动缺乏吸引力。在组织党员学习、落实制度及开展活动中,缺少新手段,方式不够灵活,党员参与积极性受到影响。六是阵地建设不够规范。党员活动室是为党员提供党内活动的重要场所。但是由于受直属单位办公用房不足的条件限制,多数党支部没有支部活动室。七是抓保障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尤其是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缺乏;直属单位党务干部几乎全是兼职人员,一些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
   通过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建工作不规范。许多党组织缺少最基本材料,各党组织党建工作参差不一;二是部分主要领导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有些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党建工作是软指标、软任务、软考核,都是发“虚”招,不比业务更能体现出实实在在成绩来;三是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关党建制订有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但多数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而使党建工作制度流于形式,致使党建工作成效受到影响;四是党建责任机制不够健全,未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劣不分,奖惩不清,缺乏责任追究,导致各相关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因而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
   二、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基本原则
  (一)立足实际,谋求标准。在现有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基础上,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通过集成组合,建立完善可行的目标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把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流程,使它操之有据、行之有序。 
  (二)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作风建设,党建工作要融入中心工作,接地气、聚人心,实现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由“虚”到“实”,更好发挥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直属单位各项中心工作落实。
  (三)借鉴企业管理,实现科学管理。要借鉴企业管理中目标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等有效管理手段,把党建工作纳入科学管理体系,提高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管理水平,落实党建责任,推进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便实用,易于操作。构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目的在于运用,不能不切实际、贪大求全,全面优化,删繁就简,增强可操作性及导向性。
   三、建立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体系
  (一)教育管理规范化。教育管理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核心基础,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正面引导意识形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实效,借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开展党史国史、世情国情教育结合,并按照中央思想理论学习教育部署,有序开展各主题教育活动,2016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立足单位的工作实际,突出各单位工作特色,紧紧围绕业务工作,制定具有单位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年开展一个“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道德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在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4、注重正面引导意识形态。明确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多样化社会思想意识,发挥正能量作用。
  (二)组织设置规范化。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科学调整和规范党组织设置;做到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网络清晰,配套组织健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成效明显。
  (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党规党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
   2、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组织的基本组织原则和运行规则,是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所在。
   3、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上级党组织指导下级党组织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开展党课教育和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群众评议等制度。
  (四)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实行三级备案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党总支、机关党委、县直工委三级备案制,根据备案和考核情况分配发展名额。
   2、实行公示制。对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要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3、实行预审制。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要把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报县直工委和组织部预审。
   4、实行票决制。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投票的方式表决。
   5、实行随人事档案制。转正党员档案及时转入人事档案。
  (五)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
   按照《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规定,自觉履行缴纳党费的义务。各党支部组织委员都能按照党员的工资情况,参照党费收缴基数标准,及时调整党费缴纳数额。
   1、实行及时入库制。所有收缴党费及时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按时完成入账记账。
   2、实行通报制。每一年3月将对上年度各党组织收缴情况进行通报,对党组织收缴及时足额给予表扬,对党组织收缴不及时或不足额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
   3、实行开支公开制。每一会计年度都对党费留存款开支情况通报于各党组织。
 (六)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化。
   根据各单位的实际,依党员数量多少,因地制宜地进行设置,并按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布置,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有设备、有资料、有氛围。基本标准:1、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2、党组织制度(党组织工作职责及分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上墙;3、摆置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务公开栏(包括党组织重点活动情况、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4、档案资料(文档材料、记录本、音像材料等);5、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和档案柜)
 (七)党建资料管理规范化。
  各基层党组织应具备4类党建资料(包括文档、音像材料),各党建资料应分类装订,每一类归一卷,每卷要有目录,按年度立档归卷,每年一合订,会议记录按“三簿一册”标准分开记录。
  1、党组织工作资料。(1)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特色工作安排、进展情况、总结等;(2)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3)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4)党务公开资料;(5)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资料。(1)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2)党员活动、“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材料、评议工作汇总、重点对象处置情况等资料;(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等其它工作资料;(5)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和学习资料及记录。
  3、发展党员工作资料。(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推优”会议资料;(3)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4)发展对象政审材料;(5)信访件、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
  4、特色党建工作资料。包括开展党内“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等资料。
  四、推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方法及步骤
   根据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实施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迅速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最佳对策选择,是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目标化轨道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目标管理体系(2016年6月-2017年12月)。
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应为:教育管理规范化、组织设置规范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化、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化、党建资料管理规范化等。2016年6月制定推进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切实把党建工作规范性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组织、落实到时间节点上来,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并利用将近两年时间,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铺展。可以这样说,首先确保基层党组织把标准建立起来,其次才进行考核评价。
 (二)建立有效运行体系(2016年6月-2017年12月)。
通过与县委督查室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探索完善党建工作运行状况评估办法,加强党建工作巡查及时反馈。完善党建工作运行责任人落实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力。
 (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2017年1月-3月)。通过对考评指标的逐层分解,细化分值,形成直观的量化标准,使之更趋合理便于评判,为规范化建设提供标杆。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把指标变硬,规范化建设才有目标有动力。2017年1月制定直属单位党组织考核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印发各党组织,年终与班子考核同时进行,并应用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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