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屯昌县购买禁毒专干、禁毒社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拟以采购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有服务能力的单位聘用和管理禁毒专干、禁毒社工、诚邀请合格的单位前来咨询并递交相关资质材料。

一、项目简介

1、服务名称:购买禁毒专干、禁毒社工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213.5万

4、项目地点:屯昌县政法委

5、服务期限:1

6、项目服务要求:

 按照《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省委、省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部署,以考试的方式选聘录用45名禁毒专干和16名禁毒社工。协助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办做好禁毒专干、禁毒社工管理、考核、指导、培训、聘用等工作。完成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办交代的其他工作。

7、招标代理数量:入围3家,最终选定1家。

二、项目验收交付标准

        项目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屯昌县禁毒专干、禁毒社工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屯昌县禁毒专干、禁毒社工公告。

三、报名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通过登记备案,在代理机构名录中可查,经营无异常。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海南省注册企业,须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3、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通过省财政厅考试的从业人员5名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yncredit.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到投标之日前)(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具有公检法类项目业绩(提供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资料: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备案证明、从业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2019131日至201921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新县委大楼南附楼401

七、招投标服务服务费用已纳入项目预算,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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