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16-03-17

一、机构设置

中共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在县委主管和综合协调全县政法工作的行政机关职能部门,2个正科级挂牌机构,1个正科级挂靠机构,1个内设副科级机构,1个下属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1个(含1个机关工勤编制),事业编制3,现有在编在岗11人(含机关工勤人员1人),其中:书记1名(县委常委兼任,占县委领导编制),副书记2名,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名。

(一)屯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县委政法委的正科级挂牌机构。设主任1名(一般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

(二)屯昌县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为县委政法委的正科级挂牌机构。设主任1名(一般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

(三)中共屯昌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政法委的正科级挂靠机构。设主任1名(一般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主任1

(四)执法监督办公室,为县委政法委的副科级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

(五)屯昌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为县委政法委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二、工作职能

县级党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政法委办公室

负责起草、审核本委员会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

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承担对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县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屯昌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

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检查、指导、协调乡镇、国营农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工作;协助对重大治安案(事)件及重大“黄赌毒”案件进行督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国营农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复查审核报批工作。

(三)屯昌县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简称:县维稳办)

1贯彻落实中央、省、县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对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全县各单位的维稳工作。

2、掌握全县政治稳定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维稳办报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3、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全县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4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6、对全县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7、负责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单位进行调查,向县委及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8、完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维稳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中共屯昌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610办)

负责全县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具体日常工作,其职责任务主要有:

根据中央、省委和县委的部署,向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期内处理“法轮功”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综合、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执行中央、省委、县委决策和部署的情况,向省610办和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作出报告;组织、推动对处理“法轮功”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分析,处理有关“法轮功”的各类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供县领导小组决策时参考;定时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有关“法轮功”动态和情况;筹办有关处理“法轮功”的会议;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其他邪教及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工作;承办省委610办和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执法监督办公室

1监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党委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政法部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制度,推动政法部门之间以及政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建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实施;

3、总结推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经验,评查纠正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4、指导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地区之间的办案协调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商工作机制,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案件沟通工作机制;

5、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6、协调政法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重大分歧,上级交办、本级政法等有关部门提请协调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因影响的案件;

7、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办案中的困难和阻力;

8、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时,把是否严格执法作为称职与否的重要依据;

9、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干警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10、办理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六)屯昌县网格化服务监管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是管理与维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确保全县综治部门、镇(农场)、村居信息有效对接、协同融合。组织三级网格管理员,摸清全县网格内的物业、人口和事务底子,及时分析、汇总、录入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司法、人社、民政、计生、食品药品、住建、卫生等现有信息系统资源,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以外,统一导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更新,了解和掌握全县矛盾纠纷情况。及时登记和分类,上报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拟办意见,并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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