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线索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9-05-31

4月9日下午,屯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线索汇报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田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对受理的涉黑涉恶重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汇报,对上级转办(包括公安部、省扫黑办、省公安厅转办)的34条线索进行逐条梳理,对举报事项、核查情况、核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处。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问题线索核查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加强部署和研究工作,推动线索核查落实。

二是要对涉及刑满释放人员或社区服刑人员的举报线索进行深挖摸排,持续关注。田书记强调,有些人把蹲监狱当上大学,把坐牢当本钱,出来后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要重视“软暴力”这种扫黑除恶的新特点新形态,如果对“软暴力”视若无睹,任其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无异于对黑恶势力的纵容,而扫黑除恶斗争也将被打折扣。线索核查和深挖工作,要紧紧围绕两部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软暴力”提高认识,精准打击。

三是要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有些线索经核查虽未涉黑涉恶,但涉及到“保护伞”、行业监管漏洞、行业治理乱象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县扫黑办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形成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是要对多渠道多途径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核查。上级转办的线索里,有一些线索涉及多渠道多途径举报。县扫黑办要对这些线索进行初步核查,与政法委、纪委、信访局、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联系,核实是否收到同一举报事实的信访件。如果收到,了解相关部门的回复情况;如果未收到,要分析原因,是否是因为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了解、不信任。要查摆问题,总结情况。对经查处未涉黑涉恶但群众依然多次举报的线索,县扫黑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调处工作,努力减少问题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五是要加大问题线索的核查侦办力度。对已办结的案件要挖深挖透,坚持以案带案,对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地进行深挖细查,打“伞”断“血”;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要加大侦办核查力度,对在逃人员要加大追逃,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战果、新突破。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敬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符成辉,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