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审“搬”进校园,让青春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18-06-25

6月14日下午,屯昌县人民法院到屯城镇大同中学公开宣判2起涉毒案件,向该校300多名学生宣传禁毒知识。

当天下午,随着法槌的一声重响,屯昌法院分别对2起贩卖毒品案的被告人曾某、邱某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及10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用生动纯朴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解说案件,加深学生对毒品危害性的印象。学生对这堂生动的“法律课”印象深刻,纷纷表示把案件庭审搬进校园,效果非常好。

此次活动,屯昌法院还组织青年干警向全校师生发放300余份禁毒宣传手册及宣传页,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宣传展板,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宣传人员在临时法庭四周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张贴禁毒宣传海报,增强学生的禁毒感观认识,宣传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禁毒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青少年意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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