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落实海南文明岛创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01

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落实海南文明岛创建的实施方案

 

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落实海南文明岛创建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与做、知与行的有机统一,是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重要部署,是群策群力、共建共享、改造城乡面貌、转变社会风气、提升市民素质、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的生动实践,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8〕1号)要求,结合屯昌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为目标,以社会文明大行动为抓手,落实海南文明岛创建“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着力提高全县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党政推动与社会联动相结合。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文明大行动的灵魂工程和根本任务。强化党委统揽,注重党政同责,加大统筹力度,动员人人参与,实现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宣传教育与依法管理相结合。把为民利民惠民体现到工作各个方面,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的过程中,实现依法管理。

——坚持问题和责任导向,注重集中整治与常抓不懈相结合。聚焦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既打好攻坚战,又在日常平常经常上下功夫,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重在建设与立破并举相结合。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拓宽领域,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常态化持续管理,使社会文明大行动充满生机活力。

三、重点内容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和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新的发展目标,为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和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至2022年,紧紧围绕“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的社会文明大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推动海南文明岛创建措施在屯昌得到具体的行动落实并取得常态化的新成效。

(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着力推动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普及

1.强化理论武装与学习宣传。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把“培育什么样的价值观”同“培养什么样的人”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县干部理论学习考试的必考内容,作为县委党校的重要课程。要通过宣传宣讲的方式,组织报告团、宣讲团、宣讲小分队深入农村基层宣讲,加深领会,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提升素质、知行合一,自觉投身发展“产城融合”“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两大战略的建设实践。

2.强化教育引导和示范引领。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形势教育、国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党史教育和国防教育,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要把核心价值观纳入考核考评体系,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养成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形成良好的政治文化。

3.强化文化滋养与实践养成。要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列入国民教育,深化孝老爱亲、勤劳节俭、诚实守信教育,引导人们不断提升道德水准。重视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强化实践养成,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大人物纪念纪念日等,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要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 你我齐践行”等主题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要通过公益广告制作和刊播,确保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4.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中,落实到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融入制度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要做好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规章规范等修订工作,增强准则意识和律己意识,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环境和制度支撑。

通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坚持全民行动,党员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融入、实践养成,使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

(二)深化五大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群众性精神创建水平

1.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为目标,以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带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一是完善城市设施配套。以规划为引领,完善文明城市硬件设施项目建设布局,加快对主(次)干道及其标志标线、隔离栏的破损及时修补或更换工作,补齐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看病上学、交通秩序、老旧小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窗口服务等民生问题,增进群众福扯。突出综合治理,把整治脏乱差、建设“洁齐美”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二是优化人文环境。注重建筑风格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管理理念上要有高品位,从大处着眼,从细节着手,不仅要考虑城市的整体建筑风貌打造,也要把电线、垃圾、路灯、广告牌等细小细微的事情做好,让城市更加有温度、有高度、有舒适度;注重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传承和展示地域风情和特色文化;注重文化民生,丰富抓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休闲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策划县城8个社区设施布局及文化功能的建设。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三是立足常态化创建。根据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情况通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谋划省级文明城市2018-2020年度创建的各项工作,把文明城市延伸到各镇,推动全域创建。四是营造创建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文明城市创建各个环节,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塑造城市之魂,培育城市之德,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环境、诚实守信、志愿服务等社会文明风尚行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加大创意制作和刊播展示力度,让公益广告成为城市的亮丽风景。抓好典型带动,大力开展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城市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达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责任单位: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各责任单位,各镇)

2.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一是着力清新乡风民风。把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推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划定红白喜事消费指导标准、办事规模等,推行基层组织服务办事清单化,让农民群众内心有尺度、行为有标准。倡导文明过公期(军坡)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严禁封建迷信,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乡风民风。广泛开展“颂乡贤、学乡贤”活动,选树一批农村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为主体的新乡贤代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二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抓好村镇规划设计,加快文明生态村创建力度,推进6个特色产业小镇和“五区一带”38个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专项整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加强村镇“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沟、池、圈、序”设施建设,加大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利用,为农民群众创建干净整洁、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三是着力丰富文化生活。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好用好管好文化活动阵地。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文化志愿服务、“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平台,把更多优秀的电影、琼剧、黎苗歌舞、图书、科普知识等送到农民中间。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打造名村名镇。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军坡民俗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四是着力推动农民致富。发展热带高效农业、无公害农业和品牌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生态循环农业。结合全域旅游发展,探索“共享农庄”模式,大力发展乡村度假、乡村休闲、乡村乐居、乡村种养生活体验,使文明村镇创建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推动脱贫攻坚,运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多种形式,打赢脱贫攻坚战。

通过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屯昌县文明村镇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等考评体系,制订文明生态村创建计划及标准,到2022年全县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文体局、县市政局,责任单位:县“双联双扶”单位,各镇)

3.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树立争创一流意识。创建文明单位既要见物见环境,争创一流业绩;也要见人见精神,争当文明创建排头兵。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争创一流为目标,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落实。二是塑造“三优”品质。抓好优质服务。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首问负责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造优美环境。抓好单位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营造干部职工舒适便捷的工作生活环境。培育优秀文化。完善和丰富文体设施建设,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的企业文化、团队文化、单位文化,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三是加强“四德”教育。持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时代新风,鼓励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上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道德讲堂,以先进典型引导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四是履行社会责任。文明单位要带头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乡村、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助力脱贫攻坚。五是制定文明单位管理“负面清单”。制定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巩固创建和复查考核的届期制、末位淘汰制,该警告的警告,该摘牌的摘牌,确保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

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屯昌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细则》,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提升单位企业竞争力,力争5年时间实现全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覆盖,争取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各部门

4.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一是抓好家庭建设。抓住“培育、评选、表彰、宣传、激励、关爱”等关键环节,建立选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工作机制,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和组织推荐、媒体寻访、群众发现“三措并举”的文明家庭创建格局。二是注重家庭教育。引导广大家庭言传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注重用中华优秀传统“家”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三是培育良好家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开展搜集名人家训谈感想、写家庭好故事议家风、制定家训家规活动。大力倡导家庭立家训、亮家训,推动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婆媳、最美姑娌、最美邻里创评和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同时注重与乡风民风培育、校训校风传承、企业文化建设相连接,由小家到大家,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通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县有100户以上家庭成为县级以上表彰的文明家庭,推动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文明新风。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责任单位: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县关工委,各镇)

5.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一是强化教书育人。坚持以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加快县“两校一园”建设,抓实“好校长好教师”和乡村教师等培养和合作办学的引进工程,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队伍,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强化管理育人。加强对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归纳,充分展示学校独特、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教师队伍。严格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形成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环境育人。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橱窗等,充分利用教室走廊、墙壁、校园文化墙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做好教学设施规划管理使用,合理布局校园教学、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场所,使校园净化绿化美化,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错落有致,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运用校训、校史、校歌、校徽、校标等校园文化符号,激励学生爱学校、爱学习,共建校园文明。四是强化实践育人。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完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礼仪规程,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使礼节礼仪成为强化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办好“未成年人道德讲坛”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读书征文、劳动技能、科技体验、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中,使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落实《中共屯昌县委关于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每年按20%的文明校园创建要求,2022年全县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及县级文明校园实现100%覆盖,争取全县有10所以上获得省级以上文明校园,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各镇)

三)聚焦九个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市民文化素养

1.文明教育行动。一是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以“文明创建·礼仪屯昌”为主题,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提升公民道德修养,推动文明礼仪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居)、进农村、进企业。通过知识宣讲、培训讲座、情景模拟、文艺节目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活礼仪、社交礼仪、公共礼仪、公务礼仪、外事礼仪等教育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走向实践。二是开展科学知识教育。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着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提高城镇劳动者和广大农民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高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科技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阵地和设施建设,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公共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征收和承包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中共屯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文明教育行动,使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科学素养和法治观念都有明显提高。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各镇)

2.文明交通行动。一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设置“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专题,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等作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文明交通行为。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文明在路上·友爱在车厢”等文明出行活动,聚焦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等各类交通陋习,加强宣传教育,严管重罚,引导人们克服不良陋习,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使“礼让斑马线”成为一道亮丽风景,让文明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深化出租车争做文明使者活动,继续加大对出租车车容不整洁、语言不文明、行车不规矩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以县城主干次道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套牌假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闯红灯、违规停车、违章变道、不按规定让行以及非机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四是开展文明样板路创建。推动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优化改进的专业化。完善机非隔离设施,推动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环境改善。全面摸排城市主次干道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推动整改治理。完善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打通“断头路”,提高城区路网通达性。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技术,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改进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科学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确保指路标志设置层次清晰、传递信息明确。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交通守法率达标,城市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不低于98%,非机动车守法率不低于85%。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市政局、县交管大队,各镇)

3.环境治理行动。一是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农村夜校、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融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景区守则。将生态文明教育摆上中小学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丰富教育实践。加强新闻舆论宣传,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文明生态村创建、卫生(健康)县创建为抓手,开展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启动1个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镇、10个省级卫生行政村和1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正向激励机制,构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行动体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绿色节能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等。引导公众改变不良消费方式,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开展生态环境整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城镇修补,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对重点街道、重点地区、农贸市场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挂乱贴、乱停乱放等环境乱象的清理整治。加强对城镇、景区、开发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通沿线乱搭乱建行为进行监控和打击。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全面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制造、小作坊。强化餐饮业油烟、露天烧烤、秸秆焚烧、槟榔加工污染及生产生活噪声的监管控制。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加强保护区内植被恢复修复。加强农业污染防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通过开展环境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治理、城乡环境整治、打违拆违、城镇内河(湖)水污染专项整治、林业和山体生态修复以及湿地保护等,到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牵头单位:县市政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爱卫办,各创卫创文责任单位)

4.文明旅游行动。一是加强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要求,持之以恒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文明旅游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宣传旅游知识和法律法规,将文明旅游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文明旅游知识进课堂,把文明理念普及到最基层。二是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形象大使、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文明游客、文明岗位、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贯穿到为游客服务的各个环节。旅游风景区要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方式,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商业网点、餐饮服务场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加强环境建设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商业文化和旅游环境。三是建立旅游文明长效机制。落实好国家旅游局印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加强对游客不文明现象的管理约束。建立公民旅游文明教育考核制度,对旅行社履行教育游客职责实施有效管理和考核。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发挥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对导游、领队的管理,及时清理不具备资质的导游,引导从业人员自觉担当起维护国家和行业形象的责任。四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在主要道路、车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清晰、规范的标识牌,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抓好旅游厕所建设,让“厕所革命”成为体现全域旅游的一个亮点。

通过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升文明开放程度,使广大游客处处感受到屯昌好客、友善、文明的新风貌。

(牵头单位:县旅游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局、县食药监局、县市政局)

5.文化惠民行动。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抓好“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文化体育中心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实用性,促进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标。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镇村有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村村有文化室。二是加强屯昌文化历史挖掘传承。深度挖掘屯昌“本土”文化内核,挖掘整理一批具有屯昌特色艺术、饮食等地方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利用。结合全域旅游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梳理村庄历史文脉,提炼特有文化元素,确定村庄特色文化定位,重点将南田起义遗址、红军洞、四海革命烈士纪念园打造成为红色旅游示范点;将海瑞祖居遗址打造成为廉政文化旅游示范点;将新兴镇坡陈村、老古村打造成为传统武术旅游示范点,打造叫得响、有特色、记得住的屯昌乡村文化旅游精品。三是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落实《屯昌县“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共屯昌县委关于推动全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着眼多层次、大众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中部民俗,着力提升文化惠民效益。深入挖掘屯昌文化历史和本土题材,推出有思想深度、艺术高度的各种题材文学作品。推动以屯昌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微电影(含动画片)、歌曲及图书、油画等精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真正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作用,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精神力量。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全民阅读,开展“读书沙龙”等亲子读书活动,推动新华书店和民营实体书店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酒店饭馆、农庄或旅游景点,激发读书兴趣,养成阅读习惯。实施“进千村乐万家”惠民活动和农村公益放映工程,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办好“广场舞大赛”“激情广场大家唱”“送戏下乡”等活动,深入推进城乡文化共享工程。同时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战略,创建“一镇一场”“一村一艺”。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发展体育运动项目,增强人民体质,建设“健康屯昌”。

通过文化惠民行动,实现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全覆盖,到2020年,全县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旅游委、县文联、县文化馆,各镇)

6.诚信践诺行动。一是加强信用基础建设。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形成覆盖全县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征信法规体系,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收集、记录归档与使用管理规定,个人、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等。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完善信用体系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二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各个部门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建立“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榜”发布制度,推进“信用屯昌”建设。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三是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以“诚信经营无假货·诚信文明我先行”活动为主题,广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实践活动,推动诚信公约在各行各业落地生根,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抓住“食品安全周”、“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利用举办海南(屯昌)农博会等时机,提高宣传频率,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四是构建诚信建设奖惩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诚信守信典型选树机制,宣传群众身边践诺守信的凡人善举,宣传靠信誉打造品牌、赢得市场的诚信企业。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制定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的惩戒措施。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诚信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

通过开展诚信践诺行动,到2022年,全县诚信建设制度化取得重要成果,衔接省级诚信平台建成全县统一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全社会诚信意识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屯昌支行、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屯昌地税局、屯昌国税局、县食药监局、屯昌质监局、县法院,各镇)

7.志愿服务行动。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激励等各项制度,促进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加强行政力量、群团部门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二是抓好《条例》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出专门部署。推动把《条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列入县委党校培训计划,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条例》、用《条例》。采取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志愿服务组织的负责人以及志愿者进行专门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基本制度和具体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三是坚持项目化推进。积极培育“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良好氛围,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构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扩大志愿服务领域。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交通秩序维护、文明旅游服务、脱贫攻坚等,着力推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形成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身指导、心理咨询等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深化“三关爱”志愿服务内涵。四是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通过开展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力争注册志愿者比例达到全县居民人口比例的13%,实现每天有志愿服务身影、每周有志愿服务宣传、每月有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有一次大型集中服务活动、每年打造一个创新服务品牌,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浓厚氛围,让志愿服务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成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一道靓丽风景。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

8.军民融合行动。一是树立军民融合思想。牢固树立军民融合发展“一盘棋”的思想,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融合平台,营造合作氛围,充分挖掘各方面积极因素,整合发展力量,全方位、多层次促进战斗力、生产力共同提升,确保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快节奏、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二是完善军民融合协调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军民融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军地统筹衔接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军地之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形成军民融合发展、党政军警民合力创建新局面。三是强化军民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破解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和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在屯昌的生动实践。四是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目标,要把军民共建活动作为推进军民融合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军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地方和军队的中心任务,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制订规划,开展活动。发挥驻部队在社会文明大行动和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优势,在紧急救援、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中当先锋、打头阵,增添军民共建工作新亮点。

通过开展军民融合行动,军民融合的协调机制更加顺畅,军政军民团结得到进一步巩固,军民共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实现军民融合示范区的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武部、驻屯军警部队)

9.网络文明行动。一是唱响网上主旋律。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加强网上思想阵地建设,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深化网上主题教育活动,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网上交流等形式,为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搭建网上学习平台。二是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开展“屯昌好网民”系列活动,广泛建立网评员,引导网民文明上网、阳光跟帖、理性发言,传播正能量。积极创作传播优秀文艺作品,推出网络文艺精品力作,用优秀文化充盈网络空间。三是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新模式,搭建网络公益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踊跃参与公益事业新格局,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慈善捐助、救灾助学、环保宣传义务献血等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让网络公益弥漫网络空间。四是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加强依法管理,加大对突出问题、问题网站专项整治力度,持续不断净化网上舆论生态,着力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络运营主体的社会责任,在内容审查、信息发布队伍建设、人员准入等方面制订严格管理办法。加强各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众的管理和信息发布,牢牢抓住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

通过开展网络文明行动,网上主旋律宣传和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网络内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文明办网、文明用网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公安网警大队、县科工信局、县文体局、县“四大”移动网络运营商,各镇)

四、实施步骤

第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一年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底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全县总体实施方案,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行动方案,做到全民动员、人人参与。

通过一年的努力,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环境治理、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普及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违章乱建、污水乱排、工地乱象”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窗口行业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第二步:全面实施,重点突破,三年上新台阶2020年底

按照“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创建内容、测评体系和社会文明大行动部署的重点内容,对标对档、全面落实,做到强基础、重规范,创特色、树品牌,不断提高创建水平,通过三年的努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人心,全县人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方式得到明显改进;城镇风貌管控取得实际效果,城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城乡公共文体育设施满足广大群众基本要求,无障碍设施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城乡公厕建设数量基本满足全域旅游要求,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公共厕所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改厕任务基本完成。争取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第三步:全面总结,常态和全域创建,五年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全面提升,确保社会文明大行动目标的实现。通过五年的努力,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全县人民精神面貌、城乡面貌、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民满意率达9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强化抓好社会文明大行动的政治责任,把社会文明大行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文明大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组织者、领导者,又要当好践行者、示范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县工作部署,带头抓、亲自抓、认真抓,抓出成效。

(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适应社会生活新变化和群众接受习惯新特点,把社会文明大行动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运用报广播、电视、网站等传播渠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开设专题专栏、专版,讲述社会文明大行动中的好故事,记录发生在创建过程中的动人事迹,展示文明创建的新风采、新风貌。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介,制作、刊播、展示一批接地气、有美感、润心灵的公益广告,营造社会文明大行动强大社会舆论氛围。

(三)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党员带头、县直机关带头,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联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文明大行动。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人物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创建工作创新。要以新时代新变化引领工作创新,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要深化对社会文明大行动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按照严要求、高标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聚焦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发现问题中剖析根源,在解决问题中探索路径,在补齐短板中创新方法,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

(五)完善创建管理机制。要通过督导检查、媒体曝光、体系测评等多种手段加强督导考评。对考评末位或评分成绩较差差的乡镇、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并问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考评成绩突出的,特别是获得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于道德模范、平民英雄、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人物,在就医、就业、创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待,彰显“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要统筹各类相关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为社会文明大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问题和责任导向,因需施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热情。坚持落小落细落实,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入手,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真正做到社会文明大行动的过程请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价、成果让群众共享,让社会文明大行动更具感召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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