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01

屯昌县2017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7年是第一届海南省文明城市创建评选之年,也是屯昌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攻坚决战之年。为确保“创文”工作决战决胜,实现海南省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根据《海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和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7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的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海南省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坚持对标达标、精准创建,坚持城乡统筹、常态长效,重点完善提升垃圾收运体系、农村居住基础设施、城镇市政管理升级、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的攻坚难点,深化牢固思想道德基础,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坚强的保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战决胜,为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的新屯昌”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文化条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争做文明海南人”和“打造美丽整洁、设施完备、生态宜人、管理有序、文化独特的城乡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海南省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指标要求,通过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屯昌人等“六大”的创建评选和第六届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活动,促使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日益良好、人文环境大为改观、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达90%以上,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的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牢固思想道德基础,提升文明素质教育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健全学习制度,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头,抓好党员干部群众教育培训。三是要大力宣传阐释,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和党政网站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阐释,结合省第七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召开策划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基层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推动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进机关、农村、企业、社区(居)、学校。五是要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面对党员干部、职工、青少年和农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2.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新闻媒体、宣传载体长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足车站、文体公园等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广泛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及生活场景,达到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所不有。二是要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穿融入工作和主题实践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则、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之中、贯穿融入到先进典型创建评选之中、贯穿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三是要依托基层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坛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四是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注重文化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名胜古迹、革命文物、传统古村落保护,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创作一批精品力作。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深入开展家教家风的宣讲活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俭行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3.持续培育文明道德风尚。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要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要建立健全道德评选制度,发动群众选树典型性、先进性、示范性的道德标杆;同时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开展“德耀中华”道德模范专题宣传,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展览展示、基层巡讲、“故事会”巡回以及道德模范“传帮带”等学习宣传活动。三是要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建立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各方联动的工作制度,有联席会议、协调制度、工作方案。做好文明旅游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加强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四是要开展公益广告提量提档行动。建立县文明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公益广告财税扶持激励政策,建立公益广告发布指数通报机制。严格按照广告审批管理程序,确保全县宣传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比例不少于30%,确保公益广告画面美观、内容规范、文字准确。开展原创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和建设公益广告主题街区,打造主题公益广告公园、社区和小区,使公益宣传更加深入家庭、深入人心,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五是要营造良好的网络风气。建立并实践网站服务信誉制、公示制。打造网德建设工程,培养网络从业人员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二)建设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八大环境

1.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二是要抓好政务行为规范,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执法管理;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行责任清单工作;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2.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完成普法规划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好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引导全县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要抓好公民权益维护。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保护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三是要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管理社区事务的民主制度。

3.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快建设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发布“红黑榜”,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整治。二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并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三是要提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公开服务标准,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抓好国民教育,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水平稳定增长。二是要制定完善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加强公民文明意识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三是要抓好文化事业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实施方案,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要抓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抓好科学普及,完善科普设施,经常性开展“三下乡”活动。五是要抓好文化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发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健身活动。六是要抓好市民文明素质,公共场所道德秩序良好,文明交通、友善礼让蔚然成风;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

5.建设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海南省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7年版)》,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健全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机制。二是开展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以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为重点,深入开展青少年“我的中国梦”、“礼仪教育、法治知识进课堂”、“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童心向党”歌咏评选等主题教育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学校教育活动,以创建文明校园为抓手,制定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家长委员会,通过课堂或课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教育活动,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好“未成年人道德讲坛”活动。四是深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以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以及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集中开展阶段性大规模整治和突击检查行动,着力解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不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制度、超时经营等问题。规范管理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问题,强化对学校周边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以及食品安全的监管。

6.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抓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水平提高,降低单位GDP能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要抓好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各类建筑无障碍设施完备,城市主干道与辅道等设施分布设计合理,街巷基础设施完善。三是要抓好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的背街小巷和重点地区面貌整洁、交通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四是要抓好医疗与公共卫生。制定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施规划,将社区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城区蚊、蝇、鼠、螂密度达到国家控制标准要求。五是抓好社会保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7.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强化社会治安建设和管理,做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城市重要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社区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二是要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严格实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制度,依法加强监管。三是要抓好饮水安全;四是抓好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五是要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8.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度提高。二是要加强环境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率、空气质量检测、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检测、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水平全面提高。三是要严格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展对耕地、林地保护。

(四)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1.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抓紧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坚持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成立屯昌县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建立高效有序的领导体系与指挥、督导体系,为双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要大力加强机构建设。适应由集中创建向长效常态创建转变的工作需要,按照“机构不撤、班子不散、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县文明委及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是要完善责任目标落实机制。按照创建体系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确立日常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联络人,做到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各级指挥、协调和督导评估有力、信息通畅、落实到位。

2.健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跟君《海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将指标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并层层落实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二是要实行县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包片区、包路段工作责任制。全县城市管理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路段、责任区域的责任制,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无缝隙覆盖。三是要强化属地管理机制。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各区为责任主体。各镇、各部门要全面承担本辖区、本部门内创建工作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把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各部门、单位及系统下属单位、居和社区等,负责督导任务目标的落实。

3.深化创建活动工作体制机制。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进专项整治。结合生态环境“六大集中整治”、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安排和责任目标,通过组织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城市空间美化工程、环境清洁工程、建设规范工程、城市绿化工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着力实现城乡容貌整洁、街区清洁卫生,城区道路平坦、交通畅通有序,店内外市场规范、管理秩序井然,服务功能齐全、城市市容优美、人居环境和谐的整治目标。二是要深化创建宣传活动。通过县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和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和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屯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的浓厚氛围。三是要丰富群众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市民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身边好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我为创建做贡献”、“创建活动大家谈”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社情民意征集范围,拓宽民意征集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智慧,使文明城市创建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征集社情民意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月下旬,召开全县动员会,制定出台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及任务目标分解表,确定2017年文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各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创文”工作部署,结合县委办、县政府印发《屯昌县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完善提升垃圾收运体系攻坚克难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屯办发〔2017〕28号)要求,做好具体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挂图作战、宣传发动、建章立制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6-7月)。6月底前,各镇、各部门按照2017年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安排,实施挂图作战和倒排工期,做到每天一督查、每周一报告。“双创”综合协调组建立每周重点工作提示和定期督查制度,及时交办“创文”各级测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各镇、各部门要做好负责网上申报材料收集整理提交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今年上半年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模拟迎接测评阶段(8-9月)。8月底前,各镇、各部门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巩固提高,同时在各自辖区、职能管辖范围内开展模拟问卷调查。“双创”评估督导组除了每季度对照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标准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外,9月底前,对各镇、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评估,认真查找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抓整改落实。

(四)巩固完善阶段(10月)。各镇、各部门要在10月底前对文明城市督导评估测评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化常态化。

(五)迎接测评阶段(11月)。11月上旬,由县文明办制定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迎检方案,召开全县迎检动员大会;11月中旬,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申报材料的整理提交、实地考察点的对标建设、调查问卷的宣传动员等工作。11月下旬,各镇、各部门要对照测评标准和责任清单、负面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完成好本部门(单位)各类创建材料的整理收集、汇总和提交等工作。同时要把原始档案、文件、图片和视频资料、报告说明等按格式要求及时报送至县文明办,以便全面完成材料网上申报工作,同时提前做好迎接省文明办的检查和测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依据《海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及《操作手册》,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实现创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到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长效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与包点路段、责任区和村居(社区)共建督导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大对未达标指标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未达标事项、重点区域和路段、重要行业和专项工作实行责任挂牌制度,建立挂号销号工作机制,实施挂图作战,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推动各项创建标准体系都能精准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双创”评估督导组要根据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和创建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全面督查、专项督查、暗访督查和市民点评工作。专项督查由“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主要对创建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全面督查由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的县领导牵头带队,对分管部门及负责的工作组责任单位的创建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和工作推进。暗访督查由“双创”评估督导组根据全年工作安排进行策划,并组织实施,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下发督查通报,通报督查结果;市民点评由“双创”评估督导组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社区居民等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评议。对点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严格考核奖惩。创文”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屯昌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机制责任体系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屯昌县工作部署严谨化、规范化暂行办法(修订)》《屯昌县问绩问效问责暂行办法》和《屯昌县痕迹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实地测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双创”评估督导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内容范围,主要采取入户调查、随机街访、暗访等形式进行测评;对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各镇、各部门和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有创建任务的其他单位采取听汇报和整体观察的方法进行督导评估和测评。每月、每季度督导评估报告及时向全县公布,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开展创建工作严重不力的单位,其主要领导要向县“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说明原因,做出整改的期限承诺。对推诿扯皮、措施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不到位被扣分的,启动过程问责和结果追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设立问题监督曝光台,开展专题专栏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加大对“创文”工作的典型事例宣传报道;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和公共场所的宣传设施,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扩大工作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1.屯昌县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

2.屯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

3.屯昌县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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