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屯昌县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誓师暨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3

屯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屯昌县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誓师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业单位,省驻屯昌各单位:

经县文明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屯昌县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誓师暨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2月3日

 屯昌县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誓师暨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和屯昌县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议精神,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文明大行动,提高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屯昌县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誓师暨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将于2月6日举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动员全县上下迅速掀起文明大行动热潮,推进屯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践行文明理念,在春节期间全民参与共建文明之城,营造环境整洁、祥和喜庆的城市形象和节日气氛,为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三、活动安排

(一)时间

2018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政协屯昌县十届三次会议开幕后)

(二)地点

县文体公园体育馆门口

(三)主持人

张议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四)参加人员

1.县领导:周敬文、潘乙宁、符成辉、张议文、王宏向;

2.社会文明大行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3.九个专项行动相关单位干部职工代表。

(五)会议议程

1.公安局、市政局代表做表态发言;

2.全体与会人员宣誓(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倪明六领誓)

3.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周敬文宣布行动开始;

4.县领导上街带头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文明交通劝导)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誓师暨启动仪式会务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负责;

(二)参加活动的县领导由县委办负责通知;

(三)县领导会议当天上街带头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活动由县交管大队牵头负责安排,县市政局、团县委配合,活动要明确具体时间段、路口路段、配合的交警、城管、志愿者一行,以及给县领导准备的志愿服务服装、劝导小红旗等,具体方案2月5日前报县文明办;

(四)活动现场交通秩序由县交管大队安排人员指挥,活动举行期间文体公园体育馆路段暂时封闭;

(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

(六)九个专项行动相关单位参加活动人数具体安排

1.文明教育行动组(50人):县教育局35人、县司法局10人、县科协5人;

2.文明交通行动组(60人):县公安局20人、县交通局10人、县公路局10人、县市政局20人(城市监察);

3.环境治理行动组(70人):县市政局20人、县环保局5人、县国土局5人、县综合执法局20人、县水务局5人、县林业局5人、县卫计委7人、县爱卫办3人;

4.文明旅游行动组(50人):县旅游委5人、海汽公司屯昌分公司5人,各镇共40人(每镇5人);

5.文化惠民行动组(40人):县委宣传部5人,县文体局20人,县电视台5人,县新华书店10人;

6.诚信践诺行动组(50人):县金融办3人、人行屯昌支行5人、县商务局5人、县工商局10人、县食药监局10人、县质监局7人、县法院10人;

7.志愿服务行动组(50人):团县委10人,各镇(团委)每个镇5人;

8.军民融合行动组(38人):县民政局7人、县武装部3人、县消防大队20人,各镇武装部8人(每镇1人);

9.网络文明行动组(50人):县网信办5人、县科工信局5人、县移动通信公司15人、县电信公司15人、县联通公司10人。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载体,各镇、各单位(部门)要把思想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以宣誓暨启动仪式为契机,全民动员,周密部署,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迅速掀起文明大行动热潮,同时在春节期间营造环境整洁、祥和喜庆的城市形象和节日气氛。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各镇、各单位(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人数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宣誓暨启动仪式,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和部门,要着制服参加活动,要形成声势,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认真策划2018年春节期间的集中行动,要从即日开始到元宵节,按照九个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开展美化环境、移风易俗、孝老爱亲、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整治及志愿服务工作,全力营造节日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抓好落实。宣誓和启动仪式后,九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落实,2月13日前要将各专项行动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方案报县文明办,3月10日前将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总结报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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