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屯昌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4-13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有关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发展规划与计划。
   (二)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外宣办、屯昌县人民广播电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管理县外宣办、史志办、县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县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全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协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外宣办、屯昌县人民广播电台、县文联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对县直属单位宣传文化系统部分股级干部的申报审核。
   (七)负责全县新闻宣传单位网络宣传规划,加强网络传播内容的检查与监督;负责新闻宣传单位建立网站和上网的审核审批。
   (八)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固有资产。
   (九)负责全县宣传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宣传工作。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1、屯昌县委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1.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0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0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0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8.39万元,主要是文明生态村创建设资金纳入2018年预算,文明生态村创建业务量及考核业务量增大,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57万元,占9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万元,3.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5万元,占1.97%;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占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7.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4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2.2万元,主要是文明生态村创建业务量及考核业务量增大,经费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22万元,主要是新闻宣传业务量减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造成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主要是人数增加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3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5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年预算减少50%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年预算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次数

五、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部门收支总表)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601.7万元。

七、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预算60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60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2018年支出预算6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5万元,占24.26%;项目支出448.33万元,占75.7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66.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性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财政)(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县委宣传部2018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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