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05-25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社会评价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形象,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六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推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文明生态村创建、文明单位建设等情况,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切实履职尽责。围绕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理论学习、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弘扬主旋律,提供正能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禁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到基层单位“吃、拿、卡、要”。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文明生态村建设力度,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积极反应群众诉求,深入报道基层和民生问题,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投诉电话:6783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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