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六大”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17年工作安排》和《屯昌县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攻坚克难工作实施方案》(屯办发〔2017〕28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六大”创建评选活动,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坚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常态创建,动态管理,坚持巩固提高,示范带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六大”创建评选活动﹝即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区)、文明屯昌人﹞,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各行业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的美好新屯昌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创建标准
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制定《屯昌县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屯昌县文明镇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屯昌县文明村(社区)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屯昌县文明校园考核评比评分细则(试行)》(附件4)、《屯昌县文明家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附件5)和《屯昌县文明屯昌人考核评选实施细则(试行)》(附件6),同时制定了各项创建和评选活动的动态管理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项创建活动的条件标准和量化评分,各创建文明单位、各镇、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对照相应的考核评比实施细则着手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三、名额安排
各单位、各村(社区)镇要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文明先进创建评选活动热潮。全县确定72个提名对象开展创建活动,具体名额安排如下:
(一)文明单位:(10个)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推荐2个候选单位名单;县卫计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供电局等单位负责择优推荐镇一级下属单位或直属院(所)各推荐各1个候选单位名单;县教育局、县旅游委、县工商联、县妇联、国税、地税、电网、金融、通信等单位各推荐各1个候选单位名单;县直工委负责推荐2个县级机关候选单位名单;每个镇各推荐1个候选单位名单。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从推荐的候选名单中确定10文明单位名额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表彰,并从中向省文明办推荐省级文明单位。
(二)文明镇、文明村(社区):(共22个)
1.文明镇(2个,由县委组织部、县统计局结合乡镇年终考核推荐3至4个候选名单。)
2.文明村(18个,由各镇政府各推荐3至5个候选名单。)
3.文明社区(2个,由各镇政府各推荐1至2个候选名单。)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从推荐的候选名单中确定22个文明镇(村、社区)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表彰,并从中向省文明办推荐省级文明村镇。
(三)文明校园:(20个)
全县各中小学校自主推荐,由县教育局组织推荐20个候选单位名单。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从推荐的候选名单中确定20个文明校园单位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表彰,并从中向省文明办推荐第一届海南省文明校园。
(四)文明家庭:(10个)
县直机关单位各推荐1个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每个镇各推荐2个文明家庭评选候选名单。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从推荐的评选候选名单中确定10个文明家庭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表彰,并从中向省文明办推荐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家庭。
(五)文明屯昌人:(共10个)
各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全县广大群众参与,各推荐1至2个候选人选。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从评选的候选人选中确定10名文明屯昌人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表彰。
以上各推荐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紧密配合,广泛组织动员和听取群众意见,共同开展好对创建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初评审定,于7月31日前完成72个候选单位(候选人)创建评选活动工作和推荐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创建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社区)、文明校园创建。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三种方法进行,总分为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特色指标或荣誉奖励加分共20分),由各镇、各推荐单位向县文明办进行推荐,经县文明办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进行考核审查,从中筛选入选对象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在文明先进评选表彰时,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择优推荐参与省级文明先进考核评选。各镇、各推荐单位、各中小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开展文明先进创建活动,做好宣传动员、资料收集、自查考核等工作,并按相关创建项目要求填报《屯昌县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7)、《屯昌县文明镇申报表》(附件8)、《屯昌县文明村(社区)申报表》(附件9)和《屯昌县文明校园申报表》(附件10)。
(二)创建文明家庭。考核总分为100分。采取由所在单位或镇推荐报送,需填写《屯昌县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11),经县文明办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入户调查、询问同事或邻居,依据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比,从中筛选入选对象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三)文明屯昌人评选。考核总分为100分。可采取由个人自行推荐或各镇、各单位推荐,需填写《屯昌县文明屯昌人申报表》(附件12),经县文明办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成员入户调查、询问同事或邻居,依据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评选,从中筛选入选对象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五、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六大”创建评选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助推卫生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双创”)扎实开展的有力举措,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深化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融入实践。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学习文明创建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提高文明素养。大兴读书学习之风,引导干部职工群众多读书,读好书,使读书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二)突出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以“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文明形象”进机关、进社区、进村、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大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不断规范文明用语,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修身律己,遵德守礼,诚实守信。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明餐桌行动,培育和倡导谦恭有礼、勤俭节约之风,窗口行业要提高对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单位庭院、办公场所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搞好净化、绿化、美化、硬化,大力宣扬文明行为,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现象,营造人人遵守公共文明、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道德风尚;三是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植树造林、清洁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三)大力营造道德风尚。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二是全年计划开展3-5场次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巡讲活动,广泛开展推荐和评选身边好人暨道德模范活动;二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传统节日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举办文艺表演和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满足干部职工和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围绕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健康知识等内容,推出一批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结合举办双创工作培训班,加大对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和创建卫生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结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健全村规民约,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开展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提高乡风文明程度;二是坚持开展“三下乡”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送文化、送科技、送医疗、送温暖、献爱心;三是深入开展“美丽、平安、服务、健康”进社区、进村活动,让社区和农村居民共享优质服务和文明成果。
六、实施步骤
结合“双创”工作进度,为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目标,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 宣传发动阶段(5月13日至5月30日)。
各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六大”创建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工作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制订详细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保障机制,大力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文明先进考核评比(评选)实施细则的各项评分标准和评选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三)推荐命名表彰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各项创建评选活动按照自愿申报、同步进行、分类推荐、考核检查、公示监督、择优命名推荐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选和表彰。对在“双创”活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以及获得各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可优先考虑推荐申报。经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相关单位确定创建评选名单(人选)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文明先进创建评选活动作为“双创”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创建评选工作。把创建评选工作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做到安排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单位全员参与的创建局面。对创建评选优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作为省级先进对象申报推荐参与评选。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创建评选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常态创建,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文明先进创建评选工作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和实施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创建评选工作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各类创建评选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六大”创建评选工作信息报送、成果展示等,实现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档案电子化、宣传网络化,使各类文明创建真正成为“双创”工作扎实开展的有效载体。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以抓好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业务工作发展,尤其抓好在全县“脱贫攻坚”、“双创”、“双修”、生态环境“六大整治”、“禁毒三年大会战”、“产城融合发展”和“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创建和评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打造亮点,延伸辐射,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人人创先争优、社会文明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注重充实创建工作的思想道德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和市民的文明素养,提升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四)坚持创新,抓好落实。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创建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充实内容,丰富内涵,进一步把握规律性,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使各项创建评选活动更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更有生机和活力。采取检查名额推荐、考核评选、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突出各项创建评选活动。各镇、各单位推荐过程中要做好如鉴定材料、自评打分、表格填报。公示无异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创建评选名单(人选)上报县委宣传部。
附件:1.屯昌县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2.屯昌县文明镇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3.屯昌县文明村(社区)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4.屯昌县文明校园考核评比评分细则(试行);
5.屯昌县文明家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6. 屯昌县文明市民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7.屯昌县文明单位申报表;
8、屯昌县文明镇申报表;
9.屯昌县文明镇申报表;
10.屯昌县文明村(社区)申报表;
11.屯昌县文明校园申报表;
12.屯昌县文明市民申报表;
13.屯昌县2017年精神文明创建“六大”创建评选活
动分解表
附件1
屯昌县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屯昌县文明单位定义
屯昌县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是屯昌县委、县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二、测评对象和范围
测评对象主要指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
机关: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教育科研机构、省驻屯单位及其基层单位;驻屯昌军警部队及所属基层单位。
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企业是指本县内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三、申报条件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前置条件。
2.申报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屯昌县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3)干部职工发生刑事案件;
(4)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达标的;
(5)失信企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四、测评体系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共设置6个测评项目、21项测评指标。特色指标反映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单位参与社会活动、创建成果宣传情况,共5条。满分12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20分)。
2.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业务实绩显著,社会声誉良好;民主管理规范,干群关系和谐;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环保达标;履行社会责任,示范作用明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3.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三种方法。文明单位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上一年度数据;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实地考察的范围为单位内部。
4.实地考察方法: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单位业务咨询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单位查看相关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
5.材料审核的数据来源:(1)县统计年鉴;(2)县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6.本实施细则由屯昌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6大类、21项指标,100分)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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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 (16分) |
Ⅱ-1 党的建设(6分) |
1)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开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在测评前一年,上级主管部门对领导班子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年终考核合格。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6分,每项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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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理论学习 (4分) |
1)党组织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有效落实,学习档案及相关会议记录完整; 2)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制度,并落实学习教育载体多元化,学习制度长效化; 3)有读书学习活动方案,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或学习教育,职工平均参与率达90%以上; 4)干部职工有必读书目,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有展示或刊载学习成果的专栏(刊)。 符合以上4项标准为4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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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机制健全 (6分) |
1)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2)班子主要成员亲自抓文明创建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有创建规划,有具体保障措施,列入绩效考核; 3)资金保障到位,每年投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费不低于日常办公经费8%,并实现逐年增长; 4)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创建知晓率达100%; 5)各类创建活动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齐全; 6)积极向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创建活动信息、经验做法等材料。 符合以上6项标准为6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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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业务实绩显著,社会声誉良好(25分) |
Ⅱ-4 业务实绩 (6分) |
机关、窗口、管理服务单位: 1)深入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有活动方案,有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有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业务实绩和服务水平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2)有代表本单位业务水平的成果和优质服务先进典型、标兵(个人或群体),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3)能够严格依法行政。 4)无市民举办和投诉现象 5)有办事指南及科室示意图,有便民设施设备 6)设置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公共文明礼仪专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符合以上6项标准为 6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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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单位: 1)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团体,教学、科研成果优异;校园内环境整洁,学生仪容仪表得体。 2)校风、教风、学风良好,业务实绩和服务水平处于全县同行业领先水平; 3)有代表本单位业务水平的成果和先进典型(个人或群体)。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6分,每项2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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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本行业或本县同类型单位前列; 2)有代表本单位业务水平、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 6分,每项为 3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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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 1)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在全县同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2)有代表本单位业务水平的成果和先进典型(个人或群体); 3)能够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较浓。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 6分,每项 2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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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道德建设 (4分) |
1)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简称“一传播”),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讲文明树新风,有员职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微公益”、传播“微文明”; 2)建有道德讲堂(简称“一堂”),有经常化的活动,讲堂内容和形式创新,道德文化氛围浓厚; 3)开展选树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活动(简称“一批”),并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 4)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氛围布置(简称“一牌”),设有引人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栏、广告牌或温馨提示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单位创建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 符合以上4项标准为4分,每项 1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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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业务实绩显著,社会声誉良好(25分) |
Ⅱ-6 诚信建设 (4分) |
1)诚信建设及实际成效居于同行业前列,纳税信用等级、财务会计信用等级、预算信用等级评定等达到A类(仅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2)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职工个人信用宣传教育,无职工重大信用不良事件。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 4分,每项 2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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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单位形象 (4分) |
1)本单位职工无因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而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2)本单位无被主流媒体曝光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不良行为事件; 3)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开展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起好带头作用。 4)本单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4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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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员工形象 (4分) |
1)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 2)员工穿戴整齐、待人和善、言行举止文明; 3)单位内部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员工创建活动,有措施,有成效; 4)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活动,倡导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绿色消费,引导干部员工以实际行动传播文明风尚。 符合以上4项标准为4分,每项 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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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社会声誉 (3分) |
1)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投诉办结率≥98%; 2)无重大诚信投诉事件; 3)群众满意度≥90%。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3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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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民主管理规范,干群关系和谐(19分) |
Ⅱ-10 民主管理 (6分) |
1)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 2)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机构健全,意见申诉渠道通畅,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劳动关系和谐,未发生劳资纠纷群体事件; 3)党务、政务或厂务、校务等公开,制度运作透明。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 6分,每项 2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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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人际关系 (2分) |
1)管理决策层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出台相关措施或开展相关活动,正确及时处理单位员工利益矛盾,积极帮助解决单位职工及其家庭的突发性困难和危机事件; 2)本单位人际关系和谐,受到职工普遍认可。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2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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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民主管理规范,干群关系和谐(19分) |
Ⅱ-12 综合治理 (3分) |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落实; 2)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 3)单位无干部职工参与“黄、赌、毒”现象,无邪教活动。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3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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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3 安全管理 (2分) |
1)有消防工作计划(机制)及措施,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机制)及措施,年度无重特大交通事故; 3)实现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无重特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发生。 符合以上1)2)项标准为2分,每项1分;3)项为一票否决条件(征求职能单位意见)。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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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4 法制宣传教育 (2分) |
1)法制教育年度有计划,经常开展普法学习,年终有总结,有考核; 2)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90%。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2分,每项 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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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5 群众文化活动 (4分) |
1)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2)有能够满足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充分利用单位自身或所在社区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有文化体育志愿者。 符合以上2项标准为 4分,每项 2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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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 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环保达标(16分) |
Ⅱ-16 环境建设 (10分) |
1)认真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有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单位门前区域环境整洁美观,绿化美化好,无脏、乱、差现象; 2)开展环保、低碳等宣传和实践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垃圾分类理念,积极配合、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3)达到县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工业企业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10分;符合2项标准6分,符合1项3分。 |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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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7 办公区域 (6分) |
1)办公场所环境整洁美观,无杂物堆积、无病媒生物孳生,无吸烟现象; 2)厕所等公共区域用品齐全、摆放有序,清洁及时、空气清新,整体感觉舒适; 3)积极倡导建设节约型单位,落实节能、节材措施,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实践活动及纪录。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6分,每项2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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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5 履行社会责任,示范作用明显(14分) |
Ⅱ-18 志愿服务(4分) |
1)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单位人数的30%以上,有志愿服务活动方案,活动常态化,有成效,有总结; 2)积极参与所在镇(社区)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的台帐、图片等资料,有专人负责,所在镇(社区)反响良好;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无偿献血、保护环境、文明交通等); 4)单位领导带头参加活动。 符合以上4项标准为4分,每项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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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9 文明交通(4分) |
单位所属车辆违章比率(经交管部门确认)≥5次/年,该项得0分。 |
单位所属车辆违章比率(经交管部门确认)<2次/年,该项得2分 |
单位所属车辆申报年度无违章纪律,该项得4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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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0 帮扶共建(6分) |
1)有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有帮扶内容、帮扶效果、帮扶总结。在包点村设置有宣传牌(栏)5块以上,每季度更换一次; 2)有参与各种形式帮扶共建的具体活动;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3)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有保障、有实效、有总结。 符合以上3项标准为6分,每项2分。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
|||
Ⅰ-6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10分) |
Ⅱ-21 履行责任(10分)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8号)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 2)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开展道德经典诵读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有关决策部署,将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4)采取切实措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利用本单位活动场地等资源,积极为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未成年人免费提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文体活动场地或人力等方面支持。同时,抓好本单位周边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测评的前置条件。一项不达标取消文明单位申报或复评资格。 |
材料审核 |
|
二、特色指标(20分)
指标名称 |
评分标准 |
测评方法 |
得分 |
获得各级荣誉称号 (3分) |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文明委表彰的荣誉称号,其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授予的称号不列入此范围。下同),得3分; 获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奖励,得2分; 获得省级部门或市(县)委、政府表彰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
审核材料 |
|
有省级以上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3分) |
获得国家级先进典型人物或集体,每个奖项3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或集体,每个奖项2分; 获得省级部门或市县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或集体,每个奖项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3分以下可累加) |
审核材料 |
|
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 突出贡献(2分) |
获得县委、县政府或以上党委或政府职能部门表彰,每个奖项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2分,2分以下可累加) |
审核材料 |
|
参与城市公共管理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贡献突出(2分) |
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集体,2分; 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或集体,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2分,2分以下奖项可累加) |
审核材料 |
|
创建成果宣传(10分) |
1)报送创建活动信息、经验材料且被屯昌党政网、县电视台采用(3-5篇,2分;6-9篇,5分;10篇以上,7分。本项最高7分); 2)创建经验做法在省级报刊登载1篇,2分;国家级报刊登载1篇,3分。本项最高3分)。 |
审核材料 |
|
注:1.本测评体系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
屯昌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戒办法 |
考核主体 |
考核类型 |
1)在县委、县政府本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排名末3位的; |
扣5分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年终考核 |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
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3)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
一人扣5分,3人以上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4)食堂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扣5分 |
县食药监局 |
年终考核 |
5)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
“一票否决” |
县综治办、县公安局 |
年终考核 |
6)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
“一票否决” |
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 |
年终考核 |
7)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一票否决” |
县卫计委 |
年终考核 |
8)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县委政法委 |
年终考核 |
9)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政策以及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 |
“一票否决” |
县林业局 |
年终考核 |
10)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负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
年终考核 |
11)在测评考核或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2)屯昌县“双创”布置的任务不落实; |
一次扣2分,二次扣4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3)干部职工(非班子成员)严重违法犯罪; |
一人次扣2分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14)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知晓率和所结对帮扶村群众的支持率低于70% |
扣3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5)文明知识测试中,单位均分处于全县倒数第一、二、三、四、五名的 |
分别扣5、4、3、2、1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6)连续两次文明单位百分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 |
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附件2
屯昌县文明镇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镇。
二、考核项目
组织领导、创建活动、生产发展、镇容镇貌、文化建设、社会风尚、未成年人教育、特色指标、荣誉奖励加分项,总分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特色指标和荣誉奖励加分项共20分)。
三、考评办法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查看、日常考核、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五种方法。其中,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另行安排。
四、资料要求
体系中所有创建考核测评项目,均要留存电子档案资料(包括红头通知、方案文件,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签到表、图片资料,总结材料三部分)每项活动均要求有电子文字和电子图片资料并规范建档,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活动影像资料。
此考核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屯昌县文明镇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120分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方法 |
备 注 |
一 组 织 领 导 (10分) |
1)党政领导班子对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责任分工,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年初有创建文明镇计划、年底有总结(红头文件)(2分); 2)每年有一定的经费用于镇域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且增幅不低于当地社会民生事业支出增幅(2分); 3)有对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的方案、记录台账(1分); 4)镇机关干部、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建文明镇知晓率达90%(2分); 5)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梦”、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公共文明礼仪等内容(2分); 6)坚持民主管理、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兼有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村民办事方便、满意度高。(1分) |
1)2)3)5)6)材料审核 4)问卷调查 |
1)每季度研究文明创建工作一次,少一次扣1分; 4)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 |
二 创 建 活 动 (23分) |
1)开展文明家庭和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等活动,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台账、公示记录,有规范严格的评选程序,有总结,农户参与率100%(3分); 2)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信用村、文明小康村等形式多样的文明村创建活动,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2分); 3)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有标准化集贸市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做到干净卫生、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无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现象(3分); 4) 镇及镇机关干部职工30%为注册志愿者,其中20%的注册志愿者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于16小时。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建立了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活动档案记录,做好志愿服务活动时资料图片的收集(4分); 5)开展本级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有方案、活动台账、公示记录、图片等资料(3分); 6)开展一次全镇、社区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好家风家训”评选活动(4分); 7)每季度向县委宣传部推荐2名“好人”、楷模或道德模范候选人(2分); 8)每月向县双创综合协调组投稿不少于2篇(2分)。 |
1)2)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3)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7)日常考核 |
1)方案、计划留存电子红头文件备查; 2)可任选一项开展创建; 4)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 6)无文明家庭评选扣2分;无“家风家训”评选活动扣2分。 |
三 镇 容 镇 貌 (14分) |
1)制定实施镇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合理,集镇建设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2分); 2)集镇环境整洁优美,路面平整,街道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3分); 3)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改水、改厕、改圈工作;沿路沿线无垃圾乱扔、柴火乱堆、污水乱流、牲畜乱跑现象,所辖区域无卫生死角盲区,基本消除白色垃圾(3分); 4)集镇及周边有固定公益广告宣传牌或栏,设有“讲文明树新风”等文明创建、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内容的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标语,广告用字规范,内容健康(2分); 5)建筑围栏上有关公益广告、标语,内容比例超过50%(2分)。 6)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惜野生动物现象,五破坏生态事件。(2分) |
1)4)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3)实地考察 |
|
四 生 产 发 展 (12分) |
1)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乐色食品和生态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2分) 2)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2) 3)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主要经济指标局全省领先水平,人均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分) 4)农机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完善;常态化培训农民,积极帮助和扶持返乡农民就业创业;(2分) 5)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不断增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分) 6)减轻农民负担,尊重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2分) |
1)2)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4)5)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调查问卷 |
|
五 文 化 建 设 (13分) |
1)每村镇至少有一个文化广场,有宣传文化墙或文化专栏等,定期更换文明创建、公共文明礼仪、卫生保健等知识(一季度1次),配套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3分); 2) 有一个以上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向居民开放,有相关工作制度和开放记录;多功能室内文化场所坚持公益性,无被挤占、挪用现象;积极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有文化活动记录等材料(2分); 3)建有一所以上乡村学校少年宫,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 4)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民俗得到有效传承,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在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经常性的经典诵读、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4分); 5)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黑网吧、游戏厅,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2分)。 |
1)2)3)4)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5)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1)少于1次扣1分; 4)保存节日活动方案、图片资料。 |
六 社 会 风 尚 (15分) |
1)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建立道德讲堂,主题规范,道德讲堂每年开讲不少于8次(2分); 2)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等评选表彰和“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活动,有活动记录、公示公告、典型材料、图片等资料(3分); 3)有文化、科学、卫生保健、法律、文明礼仪等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方案、过程证明材料、活动总结(2分);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做好照片、总结等电子资料的保存(2分); 5)有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移风易俗活动的方案、总结及证明材料,全民节约意识普遍提高,农村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陋习及现象得到遏制(2分); 6)有创建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作用的具体措施(2分); 7)重视社会管理,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2分)。 |
1)2)3)7)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4)5)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1)道德讲堂开讲留存方案、主持词、照片等资料; 2)可任选一项长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
七 未 成 年 人 教 育 (13分) |
1)村镇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为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开展活动提供服务。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3分); 2)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有维权工作记录,以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3分); 3)每年为教育办实事2件以上,有实施方案、有资金保障、有专人负责、有完成时间、有督促检查(3分); 4)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600米内无彩票专营场所,不得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和非法行医业务为主的诊所(2分); 5)镇政府督促村委会(社区)掌握了解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本村镇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依法督促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2分)。 |
1)2)3)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4)实地考察 |
|
八 特 色 指 标 (10分) |
1)文明镇和文明村(社区)创建经验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媒体宣传过;在县文明办组织的会议上交流过经验(1分); 2)承办过全县性活动(如“双创”活动、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活动、道德模范故事汇巡演、服务会议等),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 3)推荐的身边好人被评为 “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一人0.5分,“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一人奖1分(此项限额2分); 4)本镇、村(社区)卫生整治工作得力,在全县卫生评比中获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此项限额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
九 年终荣誉奖励考核加分项 (10分) |
1.综合奖项1)先进党组织;2)政府目标管理;3)五一劳动奖状;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2.单项奖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2)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奖项。 注:综合奖项省部级每项加3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 |
材料审核 |
此项平时不考核,年终考核时计入总分 |
屯昌县文明镇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戒办法 |
考核主体 |
考核类型 |
1)在县委、县政府本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中排名末3位的; |
扣5分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年终考核 |
2)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
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3)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
一人扣5分,3人以上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和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4)干部职工(非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 |
一人次扣2分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5)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
“一票否决” |
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 |
年终考核 |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一票否决” |
县卫计委 |
年终考核 |
7)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县委政法委 |
年终考核 |
8)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政策以及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 |
“一票否决” |
县林业局 |
年终考核 |
9)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负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
年终考核 |
10)在测评考核或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1)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布置的任务不落实; |
一次扣2分,二次扣4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2)本镇辖区内卫生状况差,被点名通报或卫生考核评比中位村镇倒数第一、二名 |
分别扣6、2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3)单位干部职工对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低于70%; |
扣5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4)文明知识测试中,单位均分处于全县同类倒数第一、二名的; |
分别扣4、2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5)连续两次文明镇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 |
取消文明镇荣誉称号(或取消文明镇申报资格)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附件3
屯昌县文明村(社区)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屯昌县各行政村、各镇社区。
二、考核项目
组织领导、经济建设、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民主管理、环境卫生、文化建设、社会风尚、特色指标。总分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特色指标和荣誉奖励加分项共20分)。
三、考核方法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查看、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四种方法。其中,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另行安排。
四、资料要求
体系中“验证材料清单”中所需材料,先留存2015年、2016年、2017年电子档案资料(包括红头通知、方案文件,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签到表、图片资料,总结材料三部分)并规范建档,县双创综合协调组再通知各单位网上报送时间和要求。
此考核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屯昌县文明村(社区)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120分
项 目 |
测 评 内 容 |
分值 |
得分标准 |
验证材料清单 |
测评方法 |
一 组 织 领 导 (10分) |
1、村(社区)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奉公; |
2 |
有加强班子建设制度1分;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案制度1分。 |
1、加强班子建设的有关制度; 2、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方案、制度。 |
材料审核 |
2、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健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2 |
党总(支)部书记抓精神文明建设1分;召开一次专题会议0 . 5分。 |
1、党支部分工文件; 2、召开专题会议的视频、图片、文字材料。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3、制定创建文明村(社区)工作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 |
2 |
有三年规划1分;有年度工作计划1分。 |
1、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规划; 2、创建文明年度工作计划。 |
材料审核 |
|
4、保证每年有一定的经费用于精神文明建设; |
2 |
年有投入但低于1万元0.5分,1万元以上按每递增0.5万元增加0.2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
经费列支旁证材料。 |
材料审核 |
|
5、村(社区)干部坚持在办公室坐班处理公务。 |
2 |
有坐班制度1分,坚持坐班1分。 |
干部坐班制度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二 经 济 建 设 (10分) |
6、经济发展有规划、有路子、有举措; |
2 |
有村经济发展规划1分;有年度发展措施1分。 |
村经济发展规划、措施等文件。 |
材料审核 |
7、产业特色鲜明,形成支柱产业; |
2 |
有特色产业1分;有支柱产业1分。 |
1、发展“一村一品”产业规划; 2、支柱产业的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8、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有一定集体积累; |
2 |
有集体资产、项目、收益、积累每报一项0.5分。 |
资产、项目、收益、积累金材料证明。 |
材料审核 |
|
9、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
2 |
高于全县人均水平2分,等于全市人均水平1分,低于全县人均水平0分。 |
县统计部门提供的文件。 |
材料审核 |
|
10、村(社区)卫生室(所)有专职医生,小病能满足村民看病买药需要。 |
2 |
有医务室1分,正常工作1分。 |
村医务室、药品陈列柜照片。 |
材料审核 |
|
三 道 德 建 设 和 志 愿 服 务 (23分) |
11、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有规范严格的评选程序,农户参与率50%,十星级文明户占全村总户数的30%以上; |
7 |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1分;星级文明户名册1分;十星级文明户名册1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1分;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参与率达到50%得3分。 |
1、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 2、星级文明户名册; 3、十星级文明户名册; 4、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 5、评选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12、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 |
2 |
有活动方案0.5分; 开展推荐评议活动1.5分。 |
1、活动方案、推荐上报的先 进事迹材料; 2、开展活动情况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
|
13、好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不断涌现,在当地形成广泛影响; |
3 |
每上报一次活动方案1.5分;每开展一次活动1.5分。 |
活动视频、照片、文字材料。 |
材料审核 |
|
14、实行村(社区)未成年人登记造册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台账,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情况一口清; |
3 |
|
报送村(社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名册,并作出未成年人数与村总人数的比例情况说明,落款处需有单位印章;上报登记册电子版。 |
材料审核 |
|
15、建立道德讲堂, 每季度举办道德讲堂和利用善行义举榜公示各1次以上,及时更新内容,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 |
4 |
|
1、道德讲堂和善行义举榜开展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料; 2、文字材料,包括时间、地点、讲授人、讲授内容、听众人数。 |
材料审核 |
|
16、建立一支以上志愿者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开展关爱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心困难群体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 |
4 |
有志愿服务队1分;活动开展一次得0.5分。 |
1、志愿者队伍信息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组; 2、活动视频记录、图片、文字。 |
材料审核 |
|
四 民 主 管 理 (9分) |
17、贯彻落实村民自治法,村民代表议事机构机制健全,实行民主管理; |
2 |
一项民主管理制度0.5分。 |
村民代表议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办法。 |
材料审核 |
18、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执行好; |
2 |
制度健全1分;执行情况材料一次0.5分。 |
1、村(社区)政务公开制度; 2、村(社区)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
|
19、村(社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健全,方便居民办事; |
3 |
有办公场所1分、有村级服务中心2分。 |
|
实地查看 |
|
20、订立村规民约和卫生制度,实行居民自治,形成良好的治理格局。 |
2 |
订立各种村规民约或卫生制度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
1、村规民约、卫生制度原始文件、上墙公示的内容; 2、落实村规民约、卫生制度的图片、文字材料。 |
材料审核 |
|
五 环 境 卫 生 (18分) |
21、村(社区)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有足够居民使用的绿化、休闲等公共用地。 |
2 |
有规划方案1分;建设有特色1分。 |
规划方案、规划图、建成效果图等。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
22、开展美丽乡村、文明生态村建设和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点活动。坚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路、沟、池、序、圈”基础设施建设修补工作效果显著,坚持推进民风建设; |
4 |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文明社区活动1分(规划或计划0.5分,活动0.5分);有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制度1分(整治方案0.5分,制度办法0.5分);坚持开展农村“路、沟、池、序、圈”基础设施建设修补工作1分,开展民风建设1分。 |
1、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或计划; 2、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3、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制度办法; 4、四改方案、材料; 5、开展民风建设的材料、图片。 |
材料审核 |
|
23、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庭院美化、街道亮化; |
2 |
道路硬化1分、环境绿化1分。 |
|
实地查看 |
|
24、环境整洁优美,垃圾清运处理及时,垃圾集中填埋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
2 |
垃圾清运及时1分;填埋处理符合要求1分。 |
|
实地查看 |
|
25、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
3 |
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实地查看 |
|
26、有公厕;干净无异味; |
1 |
没有公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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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
|
27、路边、沟边、河边、风景区没有乱丢乱倒垃圾现象; |
2 |
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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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
|
28、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 |
2 |
有一处不得分。 |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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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文 化 建 设 (17分) |
29、至少有一个文化广场,有宣传文化墙或文化专栏; |
2 |
有文化广场得1分;有文化墙或文化栏得1分。 |
|
实地查看 |
30、有体育设施,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群众广泛参与; |
2 |
有体育设施得0.5分,开展一次体育活动得0.5分。 |
|
实地查看 |
|
31、农村有广播室,宣传氛围浓厚; |
1 |
有广播室使用办法0.5分;广播室经常使用0.5分 |
1、广播室使用视频; 2、广播室使用办法。 |
材料审核 |
|
32、农村有农家书屋,定期开放; |
2 |
每天开放得2分,每周开放三次得1.5分,每周开放两次得1分,每周开放一次得0.5分 |
图书管理制度文件,村民读书的图片、视频、文字材料。 |
材料审核 |
|
33、有文化活动室; |
2 |
有文化活动室1分,每开展一次文化活动0.5分。 |
1、文化活动室照片; 2、开展文化活动的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
|
34、有5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卫生健康、普法、科普宣传牌; |
5 |
有1块得1分。 |
|
实地查看 |
|
35、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民俗,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在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 |
3 |
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得3分。 |
1、文化活动方案; 2、组织文化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材料。 |
材料审核 |
|
七 社 会 风 尚 (13分) |
36、邻里守望,鳏寡孤独、留守儿童、弱势群体得到帮扶和关爱; |
2 |
有帮扶计划或制度1分,开展帮扶活动1分(每次0.5分)。 |
1、制定帮扶计划或制度; 2、帮扶活动相关材料。 |
材料审核 |
37、重视社会管理,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会治安良好; |
3 |
|
所在镇综治办出具证明材料。 |
材料审核 |
|
38、无恶性案件,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
3 |
|
所在镇综治办出具证明材料。 |
材料审核 |
|
39、关心关注外出农民工。外出前开展文明礼仪、文明交通和就业技术技能等培训,返乡后进行传统美德、法律技能培训; |
3 |
开展文明礼仪培训1分;开展文明交通培训1分;有技能培训1分。 |
1、开展文明礼仪培训登记材料; 2、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培训证明材料; 3、开展技能培训证明材料。 |
材料审核 |
|
40、村服务中心设有禁烟标志,室内无吸烟现象、村内无乱张贴现象。 |
2 |
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实地考察 |
|
八 特 色 指 标 (20分) |
1)文明创建经验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主流媒体宣传过;或在县文明办组织的会议上交流过经验(3分); 2)为文明生态村、脱贫攻坚等组织的全县性活动提供过现场,按要求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3分); 3)荣誉奖励:综合奖项省部级及以上每项加4分,县处级2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4分,县级每项加2分;此项最高14分。 综合奖项: 1)先进党组织;2)政府目标管理;3)五一劳动奖状;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单项奖: 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 |
屯昌县文明村(社区)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戒办法 |
考核主体 |
考核类别 |
1)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
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2)村(社区)班子其他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
一人扣5分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3)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
“一票否决” |
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环保局 |
年终考核 |
4)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一票否决” |
县卫计委 |
年终考核 |
5)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县委政法委 |
年终考核 |
6)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负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
一次扣2分,二次扣4分(依次翻倍扣除) |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
年终考核 |
7)违反国家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政策以及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 |
“一票否决” |
县林业局 |
年终考核 |
8)在测评考核或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9)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布置的任务不落实; |
一次扣2分,二次扣4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0)本村(社区)内卫生状况差,被点名通报 |
一次扣5分 |
县市政局 |
年终考核 |
11)居民对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低于80%; |
扣5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2)连续两次文明村(社区)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 |
取消文明村)荣誉称号、取消文明村申报资格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说明:1.各类表彰当年有效;2.只计算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附件4
屯昌县文明校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县委党校、青少年培训中心和各镇幼儿园)。
二、考核项目
共设置5个测评项目:组织领导、重点工作、公共环境、特色指标、荣誉奖励。总分120分(其中基本分100分,特色指标和荣誉奖励共20分)。
三、考评办法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查看、日常考核、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四种方法。其中,文明知识测试、问卷调查另行安排。按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20%进行推荐。
四、资料要求
体系中所有创建考核测评项目,均要留存电子档案资料(包括红头通知、方案文件,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签到表、网页截图、图片资料,总结材料三部分)每项活动均要求有电子文字和电子图片资料并规范建档,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活动影像资料。
此考核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屯昌县文明校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120分
测评 类别 |
测评 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评方法 |
备 注 |
一 组织 领导 (10分) |
领导班子建设及重视程度 (10分) |
1)学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有实效,学习制度、学习时间有保障,学校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强;(1分)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2分); 3)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含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将文明创建(含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对教职员工考核,权重≥10%(2分); 4)创建氛围浓厚,有宣传文明礼仪、健康、安全知识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专栏,定期更换,留存底稿及照片(每季度不少于1期)(2分); 5)注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集体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2分); 6)有文明单位创建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规划切合实际,注重实效(1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1)2)有相关制度 3)文明创建没纳入考核范畴的扣1分,考核权重低于10%扣1分; 4)5)少于一期扣1分。 6)有长期规划1分,有年度计划1分;有考核奖惩办法1分。 |
二 重点 工作 (67分) |
学雷锋志愿服务 活动 (12分) |
1)有年度志愿服务工作方案、领导小组,重点体现“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团县委、县双创综合协调组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有体现雷锋精神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将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教职员工考核内容(2分);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志愿服务培训,有内容、有记录,有表彰奖励措施、结果通报(2分); 3)有志愿服务文化氛围,有志愿服务队,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比例≥80%,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人数的比例≥80%,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25小时(3分); 4)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站,设施齐备,项目公开,能提供志愿服务活动(2分); 5)常态化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自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次以上,有活动项目,有活动效果,有活动信息、总结和图片,要及时、准确地在屯昌县志愿者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记录和更新(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3)注册志愿者人数以屯昌县志愿者综合管理平台数据为准,注册比例和活动比例各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注册志愿者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少一个小时扣0.5分; 4)缺1次扣1分。各单位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包括全县统一开展的文明劝导和责任路段志愿服务。 |
典型 选树 (6分) |
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有图片、有交流记载(1分); 2)定期开展“最美教师”、评选好人活动,通过宣传栏、“好人榜”等形式宣传身边好人(2分); 3)每年评选表彰一届美德少年(1分); 4)定期开展帮扶关爱我县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活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经济上帮助(2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1)查职工和单位会议记录; 2)保存电子照片,照片标明月份; 4)道德模范慰问不及时的扣1分。 |
|
道德 讲堂 建设 (6分) |
1) 有“道德讲堂”固定场所,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1分); 2) 有“道德讲堂”工作方案,有讲堂的主持人及宣讲员(不少于2人)(1分); 3) “道德讲堂”有经常化的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有规范性的流程,活动记录详实(图片、课件、主持词等),并分别及时向县双创工作“创文”组和县文明办报送活动情况(4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1)道德讲堂布置规范:道德讲堂标识、底幕规范,有宣讲制度、宣讲人,流程规范; 3)“道德讲堂”开讲少于1次扣1分。 |
|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5分) |
1) 1)有文明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资料图片、活动总结(3分); 2)校园内有固定的“学生守则”宣传栏(牌);学校大院、办公楼内、花池草坪等处设有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2分); 3)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在食堂设置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或海报;在单位卫生间、办公室等场所相应位置设置“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勤俭节约提示牌(2分); 4)显著位置随处可见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精神、文明礼仪、健康养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师生人人能分三个层面背诵24字核心价值观(4分); 5)认真贯彻落实师德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师德教育,严格师德管理,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升教师教学水平(2分); 6)重视班主任、骨干教师的成长,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生活环境,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教师队伍(2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1)教职员工和学生乱停乱放、随地吐痰、乱扔乱放一次扣单位0.5分,闯红灯、乱穿马路一次扣单位1分,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一次扣2分。(上不封顶。根据视频监控、平时检查和交警记录获取数据); 2)无道德宣传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扣1分;少一种类型的宣传栏(牌)扣0.2分; 5)教师培训记录和照片 |
|
“我们的 节日”活动 (6分) |
1)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题实践活动,有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2分); 2)组织开展诗会、讲座、经典诵读或观看专题片、演讲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2分); 3)围绕“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2分)。 |
材料审核 日常考核 |
1)三个及以上节日为符合要求; 2)有经典诵读方案、书目、图书、总结。 |
|
传承好家风家训(4分) |
1)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2分); 2)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做好“好家风家训”的征集、传承活动(2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1)2)有活动方案、过程证明资料和图片、结果通报文件。 |
|
网络 文明 传播 (6分) |
1)按要求向县双创综合协调组报送信息,每月报送不少于4篇(2分); 2)建立3-5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组织师生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1分); 3)开通本校官方微博,重点传播节俭理念、道德箴言、好人好事,每天发布信息不少于3条,并围绕热点话题,组织评论、跟(转)帖(2分); 4)建立单位QQ群或微信群,积极传播正能量;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要加入县创文工作微信群(1分)。 |
材料审核 日常考核 |
1)报送信息少于1篇扣1分(扣分上不封顶); 2)单位无网络传播志愿者扣0.5分,未加入“宜都文明志愿者群”的扣0.5分。 |
|
文化体育及 文明创建活动 (4分) |
1) 有文体活动场所,文化氛围浓厚;有图书阅览室,有借阅登记(1分); 2) 经常组织教职员工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2分); 3)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岗位、文明员工、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创评活动,有计划、表彰总结、活动效果(1分)。 |
实地查看 材料审核 日常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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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双联双扶”共建(8分) |
1)有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有帮扶内容、帮扶效果、帮扶总结,在帮扶村宣传牌(栏)5块以上,每季度更换一次(2分); 2)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每季度至少1次),形式多样,效果明显(2分); 3)积极参与其他形式的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分); 4)积极支持所在社区的创建活动,单位所联系的社区(小区)任务落实(2分)。 |
材料审核 日常考核 |
1)未帮扶结对村开展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等先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扣2分; 2)一季度少一次扣2分; 4)每季度征求社区意见,联点小区任务不完成扣3分。 |
|
三 公共 环境(23分) |
教育体系 (12分) |
1)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和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德育工作(2分); 2)中小学生社会公益活动的参与比例≥80%(2分); 3)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育锻炼列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学校体育锻炼≥1小时/天;每学年召开运动会,经常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2分); 4)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3分); 5)教育学生熟练使用“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友善对待外来人员,中学生能够热情为陌生人指路;中学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3分)。 |
材料审核 日常考核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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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面貌 (11分) |
1)净:卫生设施齐全、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3分); 2)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21分); 3)绿:植绿护绿、生态环境良好,绿化面积达到40%以上(2分); 4)美: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各种标牌用字规范美观、内容健康(2分); 5)校园内实施全面禁烟(2分)。 |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1)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直至此项6分扣完; 5)发现一处烟头扣1分,发现一人抽烟扣2分,直至此项6分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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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荣誉 奖励 (年终 考核) (10分) |
综合奖项: 1)先进党组织;2)政府目标管理;3)五一劳动奖状;4)上级党委政府嘉奖和主管部门记集体功。 单项奖: 1)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主要业务奖项;2)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3)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4)综合治理先进单位;5)卫生、绿化和环保先进单位;6)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项。 注:综合奖项省部级每项加3分,县级每项加2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3分;满分为10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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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特色 指标 (10分) |
1)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主流媒体宣传过;在县文明办组织的会议上交流过经验(3分); 2)承办过县双创工作组织的全县性活动(如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会议等),按要求、完成县双创工作布置的各项工作(3分);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荣获国家、省级、屯昌县级奖,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分、1.5分、0.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1、0.5分,屯昌县一、二等奖分别奖1分、0.5分(此项最高可得4分); 4)学校师生文明素质高,在检查和抽查过程中,无乱穿马路、闯红灯、乱停乱放、说脏话等不文明现象(3分)。 注:此项总分满分10分。 |
材料审核 实地查看 日常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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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文明校园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戒办法 |
考核主体 |
考核类型 |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
取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或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2)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
一人扣5分,3人以上取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文明校园申报资格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3)食堂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
扣5分 |
县食药监局 |
年终考核 |
4)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
“一票否决” |
县综治办、县公安局 |
年终考核 |
5)发生有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
“一票否决” |
县安监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 |
年终考核 |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
“一票否决” |
县卫计委 |
年终考核 |
7)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县委政法委 |
年终考核 |
8)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负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
年终考核 |
9)在测评考核或暗访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
一次扣3分,二次扣6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0)屯昌县双创工作布置的任务不落实; |
一次扣2分,二次扣4分(依次翻倍扣除)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1)干部职工(非班子成员)严重违法犯罪; |
一人次扣2分 |
县纪委(监察局) |
年终考核 |
12)单位干部职工对“创文”知晓率和所结对帮小区群众的支持率低于70%; |
扣3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3)文明知识测试中,单位均分处于全县倒数第一、二、三、四、五名的; |
分别扣5、4、3、2、1分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14)连续两次文明校园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 |
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
屯昌县“双创”综合协调组 |
年终考核 |
附件5
屯昌县文明家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考核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由所在单位或各镇推荐。
二、考核项目
共设置7个测评项目:遵纪守法令行禁止、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计划生育教子有方、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家庭环境卫生整治。总分100分。
二、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入户调查、询问周边群众等方法进行。
三、申报要求
下载、填报由县文明办统一绘制的《屯昌县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经推荐单位做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后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县双创工作指挥部“创文”组和县文明办。
四、考核结果
总分100分。各镇、各单位按照县文明办下达的计划名额进行初查推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确定入选对象,报送县委常委会审议,以县文明委名义予以命名表彰。
此考核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屯昌县文明家庭考核评比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100分
测评项目 |
评 选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爱国守法令行禁止(20分)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
10分 |
有违规违纪行为扣4分;有行政记过扣4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扣2分。 |
|
|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
6分 |
见坏人坏事不敢斗争扣5分;对不良风气随声附和扣1分。 |
|
|
|
3.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文明举止得体,没有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
4分 |
国家、集体观念淡薄扣2分;举止不端扣2分。 |
|
|
|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15分) |
1.尊重老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 |
7分 |
不赡养家庭老人扣4分;婆媳关系不和扣3分。 |
|
|
2.家庭成员之间感情融洽、关系和谐,夫妻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共担家务,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 |
8分 |
夫妻之间经常吵闹扣5分;不共担家务扣1分;工作不互相支持扣1分;互相关心照顾不够扣1分。 |
|
|
|
团结邻里乐于助人(15分) |
1、热爱集体,关心同志,团结邻里,形成良好的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 |
5分 |
与邻里关系紧张扣3分;对邻里、同志之间不以诚相待扣2分。 |
|
|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
5分 |
见难不帮扣2分;与邻里吵架1次扣3分。 |
|
|
|
3、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活动。 |
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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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教子有方(13分) |
1、落实国家计生政策,同等对待生男生女。 |
6分 |
早婚、早育和歧视女性均各扣2分。 |
|
|
2、教育子女身体力行,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优良品德、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智力开发。 |
4分 |
不能以身作则扣2分;子女有不良行为扣2分。 |
|
|
|
3、对子女要求严格,讲究教育方法,父母和子女间政治平等,家庭民主。 |
3分 |
溺爱、骄纵子女扣2分;打骂子女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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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富生活 陶冶情操(14分) |
1、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崇尚和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
3分 |
重视不够扣1分;家庭生活格调低扣2分。 |
|
|
2、开展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增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业余文化娱乐活动。 |
3分 |
文娱活动单调扣1分;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扣2分。 |
|
|
|
3、家庭成员学习氛围浓、关心时事政治,反对封建迷信和禁止黄、赌、毒。 |
4分 |
家庭成员不爱学习扣2分;不关心时事政治扣1分;有迷信行为的扣5分。 |
|
|
|
4、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 |
4 |
有不讲诚信扣4分 |
|
|
|
绿色节约勤俭持家(10分) |
1、家庭理财遵循民主、道德和有计划的原则,量入为出,合理开支。 |
3分 |
理财不民主扣4分;无计划扣2分。 |
|
|
2、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从俭,不讲排场,合理消费。 |
3分 |
不合理开支扣2分;铺张浪费扣2分。 |
|
|
|
3.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在利用,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4分 |
家庭无环保意识扣4分。 |
|
|
|
家庭环境 卫生整洁(13分) |
1、家庭环境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
8分 |
家里凌乱扣3分;有卫生死角扣2分。窗户不干净扣1分;厨房有油垢、卫生间有异味扣2分。 |
|
|
2、维护房前房后、公共过道的卫生。 |
5分 |
乱丢乱仍扣3分;对破坏公共卫生行为视而不见扣2分。 |
|
|
屯昌县文明家庭创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 戒 办 法 |
考 核 主 体 |
考 核 类 型 |
1)家庭成员严重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 |
“一票否决” |
县(镇)计生委(所在单位) |
年终考核 |
2)家庭成员参与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终考核 |
3)家庭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 |
一人扣5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终考核 |
4)家庭成员参与邪教活动的; |
一人扣3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终考核 |
5)家庭成员发现黄、赌、毒和嫖、盗现象的。 |
一次扣3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终考核 |
附件6
屯昌县文明屯昌人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试行)
屯昌县文明办
2017年5月
说 明
一、考核对象
以个人为单位,由各镇、各单位推荐。
二、考核项目
共设置6个测评项目:遵纪守法令行禁止、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计划生育移风易俗、见义勇为修身律己、个人卫生干净整洁。总分100分。
二、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入户调查、询问周边群众等方法进行。
三、申报要求
下载、填报由县文明办统一绘制的《屯昌县文明屯昌人申报审批表》,经推荐单位或各镇党委政府做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后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报送县文明办。
四、考核结果
每年推荐评选一次。各镇、各单位按照县文明办下达的计划名额进行初查推荐,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文明委成员单位确定入选对象,报送县委常委会审议,以县文明委名义予以命名表彰。
此考核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
屯昌县文明屯昌人考核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总分100分
测评项目 |
评 选 内 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遵纪守法令行禁止(20分)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
10分 |
有违规违纪行为扣4分;有行政记过扣4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扣2分。 |
|
|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
6分 |
见坏人坏事不敢斗争扣5分;对不良风气随声附和扣1分。 |
|
|
|
3.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国家财产,文明举止得体,没有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
4分 |
国家、集体观念淡薄扣2分;举止不端扣2分。 |
|
|
|
孝老爱亲诚实守信(15分) |
1.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教育子女、夫妻相爱,勤俭持家。 |
7分 |
不赡养家庭老人扣4分;不教育子女扣3分。 |
|
|
2.积极投身政务诚信、司法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讲求信誉、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诚恳待人,诚实做人,拾金不昧,带头树立诚信形象。 |
8分 |
个人诚信被记入黑名单扣8分;不讲信誉扣5分。 |
|
|
|
团结邻里乐于助人(15分) |
1、热爱集体,关心同志,团结邻里,形成良好的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 |
5分 |
与邻里关系紧张扣3分;对邻里、同志之间不以诚相待扣2分。 |
|
|
2、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尊重、体谅他人,邻里间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
5分 |
见难不帮扣2分;与邻里吵架1次扣3分。 |
|
|
|
3、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备,管好自家水、电、气,保证安全。 |
5分 |
不讲公共卫生扣2分;因水、电、气管理不善影响邻里扣3分。 |
|
|
|
计划生育移风易俗(13分) |
1、落实国家计生政策,同等对待生男生女。 |
6分 |
歧视女性均各扣2分。 |
|
|
2、反对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不参与封建迷信。 |
7分 |
参与黄赌毒扣4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扣3分。 |
|
|
|
见义勇为 修身律己(14分) |
1、勇于担当,在群众利益受侵害或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积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群众好评或点赞的。 |
6分 |
不敢担当,见危不扶,见困不帮扣6分 |
|
|
2、明德守礼,尊师重教,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
8分 |
不遵法守法学法扣4分;不讲礼仪扣3分;用语不文明行为扣1分。 |
|
|
|
厉行节约勤俭持家(10分) |
1、个人理财有计划的原则,量入为出,合理开支。 |
6分 |
理财无计划扣4分;开支不合理扣2分。 |
|
|
2、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从俭,不讲排场,合理消费。 |
4分 |
铺张浪费扣2分;攀比讲阔气扣2分。 |
|
|
|
个人卫生干净整洁(13分) |
1、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家庭环境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等卫生死角。 |
8分 |
不讲究个人卫生扣2分,家里凌乱扣2分;有卫生死角扣2分。窗户不干净扣1分;厨房有油垢、卫生间有异味扣1分。 |
|
|
2、维护房前房后、公共过道的卫生。 |
5分 |
乱丢乱仍扣3分;对破坏公共卫生行为视而不见扣2分。 |
|
|
屯昌县文明屯昌人评选动态管理(负面清单)
项 目 |
惩 戒 办 法 |
考 核 主 体 |
考 核 类 型 |
1)严重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 |
“一票否决” |
县(镇)计生委(所在单位) |
年度评定 |
2)参与重大群体上访事件; |
“一票否决”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度评定 |
3)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 |
一人扣5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度评定 |
4)参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的; |
一人扣3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度评定 |
5)参与发现黄、赌、毒和嫖、盗现象的。 |
一次扣3分 |
镇委、镇政府(所在单位) |
年度评定 |
附件7
屯昌县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全称 |
(签章)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获得的荣誉奖励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2000字左右)。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
屯昌县文明办制
附件8
屯昌县文明镇申报表
单位全称 |
(盖章)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获得的荣誉奖励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自然概况;2.2016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2000字左右)。
附件9
屯昌县文明村(社区)申报表
单位全称 |
(盖章)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
获得的荣誉奖励 |
|
||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自然概况;2.2016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2000字左右)。
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
|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批意见 ( 签章) |
屯昌县文明办制
附件10
屯昌县文明校园申报表
学校名称 全 称 |
(盖章) |
邮政编码 |
|
|||
学校详细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
学 校 负责人 |
|
教职工人 数 |
|
学生人数 |
|
|
获得的荣誉奖励 |
|
|||||
创 建 情 况 简 介 |
|
注:创建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2.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2000字左右)。
创 建 情 况 简 介 |
|
|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文明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屯昌县文明办制
附件11
屯昌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
家庭所在镇、社区(村) |
|
||||||||||
(全家福照片粘贴处) |
|||||||||||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得的荣誉、奖励 |
|
||||||||||
家 庭 主 要 事 迹 |
(约500字) |
||||||||||
各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
县文明委审核意见 (签章) |
屯昌县文明办制
附件12
屯昌县文明屯昌人申报表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
家庭所在镇、社区(村) |
|
|||||||||
(个人照片粘贴处) |
||||||||||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个 人 主 要 事 迹 |
(约500字) |
|
||||||||
单位(镇)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文明委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屯昌县文明办制
附件13
屯昌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六大”创建
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解表
类别 单位 数量(个) |
文明 单位 |
文明 村镇 |
文明村 |
文明 社区 |
文明 校园 |
文明 家庭 |
文明屯昌人 |
屯城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新兴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南坤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西场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坡心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南吕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枫木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乌坡镇 |
1 |
/ |
3-5 |
1-2 |
/ |
2 |
1-2 |
县委组织部 |
2 |
3-4 |
/ |
/ |
/ |
1 |
1-2 |
县统计局 |
/ |
3-4 |
/ |
/ |
/ |
1 |
1-2 |
县人社局 |
2 |
/ |
/ |
/ |
/ |
1 |
1-2 |
县公安局 |
1 |
/ |
/ |
/ |
/ |
1 |
1-2 |
县卫计委 |
1 |
/ |
/ |
/ |
/ |
1 |
1-2 |
县工商局 |
1 |
/ |
/ |
/ |
/ |
1 |
1-2 |
县食药监局 |
1 |
/ |
/ |
/ |
/ |
1 |
1-2 |
县供电局 |
1 |
/ |
/ |
/ |
/ |
1 |
1-2 |
县直工委 |
2 |
/ |
/ |
/ |
/ |
1 |
1-2 |
县旅游委(酒店、旅行社、景点等) |
1 |
/ |
/ |
/ |
/ |
1 |
1-2 |
县教育局 |
1 |
/ |
/ |
/ |
20 |
1 |
1-2 |
县工商联 |
1 |
/ |
/ |
/ |
/ |
1 |
1-2 |
县妇联 |
1 |
/ |
/ |
/ |
/ |
1 |
1-2 |
国税 |
1 |
/ |
/ |
/ |
/ |
1 |
1-2 |
地税 |
1 |
/ |
/ |
/ |
/ |
1 |
1-2 |
电网 |
1 |
/ |
/ |
/ |
/ |
1 |
1-2 |
金融 |
1 |
/ |
/ |
/ |
/ |
1 |
1-2 |
通信(邮政、电信、移动、联通) |
1 |
/ |
/ |
/ |
/ |
1 |
1-2 |
县级其他单位 |
/ |
/ |
/ |
/ |
/ |
1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