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效能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全县公共文化资源均等化、设施标准化、服务社会化、队伍多元化、机制长效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文化实惠。目前我县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文化服务效能低下。为了切实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资源的使用效能,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本文在概括我县当前公共文化场所现状后,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管理使用、服务效能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服务效能问题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  场所  效能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的部署,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议文牵头,县委宣传部和县文体局组成调研组,承担“关于提高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效能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7月下旬至8月上旬,调研组深入8个镇的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文体活动场所,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干部等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效能”开展探讨、研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基本现状

(一)基层公共文化场所的定义。“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指的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露天舞台、篮(排)球场、健身路径等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和传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

(二)镇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镇综合文化站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站8个)及配套球场、健身路径。屯城镇文化站、南坤镇文化站事业编制3人,其他镇文化站事业编制2人。每个镇文化站都配备了文化器材设备:服务器1台、电脑10台、投影仪2部、电视机1台、音响1套、书柜3个、图书2000多册、书桌、桌椅16张、相机1个。共享工程设备:每个镇文化站点配备电脑5部、摄像机1部、投影仪1部、照相机1部、电视机1部、服务器1台、音响1套等。各文化站均制定了《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免费开放管理制度》等相关服务制度。2014年西昌镇综合文化站被评为一级文化站,屯城镇综合文化站被评为三级文化站。

(三)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基本情况。我县目前已建设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73间(33间与村委会办公室共用),农家书屋11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119个,每个村配备电脑1台,电视机1台,音响1套,图书报刊不少于2000册。2017年整合文化、宣传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等各方面资源建设文化室25间,每间面积约250㎡。全县农村已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9个,健身路径65套,安装篮球、排球架58套,配送室内外乒乓球台60多台。

二、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存在问题

对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海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及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基层公共文化场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化设施存在被占用、闲置的现象。

1.镇文化站设置了“四室一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和多功能活动厅,从功能、结构还是硬件、软件上基本能满足乡镇文化站的基本需求,但没有专人的维护管理、有效利用。新兴镇、南坤镇、西昌镇、屯城镇、南吕镇、乌坡镇、坡心镇7个镇综合文化站部分服务场所被占用作为干部宿舍、办公用房;枫木镇文化站整栋楼被森林公安分局占用作为办公室。具体情况见下表:

  

  乡镇

  功能室总数

  占用数

 新兴镇

  7

6间作为干部宿舍

 南坤镇

  7

3间被占用(2间作为办公室,1间作为干部宿舍)

 西昌镇

  7

2间作为干部宿舍

 屯城镇

  7

5间作为办公室

 乌坡镇

  7

6间被占用(其中5间作为宿舍,1间作为办公室)

 南吕镇

  7

4间被占作他用(其中1间作为宿舍,1间作为镇办公室,1间作为报账员办公室,1间作为工作队办公室)

 枫木镇

  7

文化站整栋楼被森林公安分局占用作为办公室

 坡心镇

  7

6间被占作他用(其中1间作为民政事务室,1间作为禁毒办公室,1间存放镇里的救灾工具,1间作为党员会议室,1间作为扶贫办公室,1间作为综治室)

  

2.农家书屋、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存在闲置现象。农家书屋,前往借书、阅读、上网、参加运动的群众寥寥无几

(二)设施设备管理不善。每个乡镇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等都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文化器材、图书等。但有些农家书屋图书存在破损及丢失现象。除南吕镇、枫木镇、坡心镇保存完整外,其余5个镇文化站设备均存在缺失情况(不知去向)。具体情况见下表:

  

  乡镇

  缺失设备

 新兴镇

PC服务器1台、电脑1台、打印机1部、1TB移动硬盘(希捷)2个、佳能数码相机1部、索尼数码摄像机1部、投影仪1部等8件设备

 南坤镇

电脑1台、1TB移动硬盘(希捷)2个、索尼数码摄像机1部等4件设备缺失。

 西昌镇

电脑1台、打印机1部、1TB移动硬盘(希捷)2个、佳能数码相机1部、投影仪(奥图码)1部等6件设备缺失

 屯城镇

电脑1台、打印机1部、1TB移动硬盘(希捷)2个、佳能数码相机1部、索尼数码摄像机1部、投影仪(奥图码)1部、扩音器1部等8件设备缺失

 乌坡镇

1台空调、1台摄像机、1台投影仪、1台扩音器等4件设备缺失

 南吕镇

所有设备都保存完整

 枫木镇

所有设备都保存完整

 坡心镇

所有设备都保存完整

   

   

(三)公共文化服务专职管理人员缺少,文化专业水平较低。屯城镇文化站、南坤镇文化站事业编制3人,其他镇文化站事业编制2人。但各镇文化站都存在不专职专岗的现象。村农家书屋管理员由村委会委员负责管理,落实错时开放不到位。因无专人管理,致使服务设施环境脏乱,影响正常开放(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不完善,文化建设发展活力不足。

1.基层公共场所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服务效能低下,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强,群众参与文化的热情不高。目前,基层文化场所仅用于开展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主导意识弱,普遍缺乏因地、因人、因时设置的丰富多彩文化娱乐活动,文化阵地(包含球场、舞台等)的功能都没有利用起来。本着资源整合利用的原则,文化站各功能室逐渐沦陷为乡镇干部宿舍,计生、关工委、森林公安等的办公场所。中央明确农家书屋的房屋由当地解决,受条件限制,我县农家书屋只能依附建在村委会办公场所,不够科学合理。即使有些建在文化室中,也由于村委会办公场所紧张被挤占,致使农家书屋缺乏独立的阅读环境和氛围,不利于书屋规范管理,也影响农民群众进书屋借阅的兴趣。

2.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普遍不高,效益发挥差。其中最突出的是乡镇(村)的农家书屋、阅览室。一方面是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总量偏低,每年2万元,更新补充购置不足。“国家送书下乡工程”赠送的许多图书已很陈旧,文化站现有的图书大多为乡镇自筹或者部门个人捐赠,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创新发展的节奏太慢,不适应文化发展的新潮流。内容不丰富,手段陈旧,以电子阅览室为例,乡镇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设备才逐步完善,可目前人们阅读习惯和趋势已有更新的变化,手机阅读等新媒体已经比较普及。

(二)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

1.从资金总量看,近年来,以“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为契机,已经初步建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央与地方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但从总体上看,经费投入仍然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一方面,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我县文化财政投入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2.受经费、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有的文化站室和农家书屋长期不开展活动,有的偶尔开展一些活动,活动内容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没有体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自身的意义和作用没有起到宣传先进文化,提升群众文化素质的作用。

3.每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室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仅仅够完成文化室土建和简单装修,县配套购买设备资金跟不上,致使大部分刚建好的文化室没有任何设备或设备简陋,开展文体活动无从谈起,只好闭门谢客或被闲置;部分村委会因土地资源缺乏,文体活动室选址在偏僻位置,甚至无地可建,影响了文体活动室建设和功能发挥。

(三)县、镇、村三级运行机制不协调。

基层公共文化场所作为基层公益性文化机构,工作业务由上级文化部门负责,人员由乡镇政府管理。这个管理模式看似分工明确,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造成事实上的管理职能不顺,形成了目前乡镇文化工作“双管难管”的尴尬局面。目前,部分地区乡镇文化工作虽然纳入了乡镇政府的考核范畴,但其所占分值过低、考核指标不合理,只有活动数量、场地数量、团队人数等几项单一的指标,而对于更主要的活动创意、效果等则缺少考评,也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基层文化创新和顺应群众需求成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结构性局限。

四、提高基层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和《屯昌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努力构建全县公共文化资源均等化、设施标准化、服务社会化、队伍多元化、机制长效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文化实惠。而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是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公共文化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基础平台,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的共享程度。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服务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屯昌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我县公共文化发展水平和成效。

五、对策与建议

制约基层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效能的因素有很多,我们在整体硬件资源建设投入不断增加的基础上,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利于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建设数字化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1.建设覆盖城乡的共建共享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以县文化馆、图书馆设施为“核心”,镇、村(居)文化站点为支撑的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县、镇、村三级文化服务设施的全覆盖。在增强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的引领作用,实施馆馆联动、以点带片,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合理流动、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同时,加强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

2.建设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加快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数字图书馆推广等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和整合,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建设,积极发布和推广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现代传媒服务系统。因地制宜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网上借阅社区投递”服务点、“书香阅读服务站”图书流通服务点。依托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将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图书资源管理与文化服务纳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3.整合文化服务资源,满足群众需求,提高吸引力。要从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看电影、参加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活动着手,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平台,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场所,转变服务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法治宣传、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享受文化发展成果、参与文化活动、从事文化创作等权利,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供给途径和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管理机制。

1.严格落实管理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的要求,全县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落实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文化服务正常开展,统筹各方面的资金,每年安排镇文化站专项工作经费2万-5万元。一是确保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落实到位。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球场舞台、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1/3,方便城乡居民参加文体活动;二是群众依托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三是加强公共文化场所日常维护,保障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运行有效。建立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对配备的电子设备、报刊图书等所有财物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所有设施、财物不得擅自外借,不得挪作他用。如有借用,要按照制度定期归还。在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他公共文化场所的开放利用率,全年布置村级文化活动20次以上。

2.公布县、镇、村服务目录,公开服务方式。将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数量、时间、规模和质量要求,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3.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一是要依托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闲置中小学校等分散孤立的公共文化资源,进一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使其成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家书屋”模式,利用农村群众较为密集的小卖部、村头村尾农户家等场所,将我们的文化阵地植入其中,创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体制,将“农家书屋”搞活起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要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可以发挥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社会化运营,引导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要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探索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克服远程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的问题。

4.建立一支专、兼职文化服务队伍(文化志愿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屯昌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中要明确1至2人专职从事综合文化站工作,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各镇党委要指定一名党委成员分管宣传文化工作,切实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根据镇文化站的编制设置,健全文化站人员队伍,做到专职专岗负责镇村文化服务工作,确保基层文化服务有人抓、有人管。培养群众身边的文化文艺骨干,建立群众身边的文化志愿者,开展群众身边的活动,每年针对农村社会文化辅导员举办各类培训班10次,平均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辅导员,确保每年群众自娱自乐的活动达300余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下一步要重视培养文化带头人,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骨干培训网络,加强对青年文化工作者的培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切实改变目前文化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的状况。

(三)加大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的考评机制,提高基层文化覆盖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因此,各镇要尽快还原镇文化站服务功能。按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的要求,我们要加强和完善文化站功能设施设备配备,使其成为集综合活动、图书阅览、教育培训、数字化文化服务、广播宣传、展览展示、体育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机构,免费开放正常化,年举办活动不少于5场次。

2.完善基本设施条件。根据《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的要求,村级文化活动室面积每间不低于100平方米,同时配备建设篮(排)球场、舞台及体育健身器材,覆盖率达90%以上。提档升级119个农村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站,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文体活动场所要建设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并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完成全县村(社区)、5个居民委员会、41个居民小组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场所设施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保障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运行有效。确保村级文化场所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3.优先在城镇、社区建设数字影院。建设数字影院,优先考虑在交通便利、人口聚集的镇、社区,兼顾一般城镇居民的观影需求,做到合理均衡布局。可通过网络连接的投影仪、LED视频播放等功能,提供优质的影片放映,方便广大居民就近观看电影。

4.优化考核评估体系。制定乡镇文化站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从领导重视、文化站阵地建设、组织制度建设、任务落实、文化活动开展、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特色工作等方面确定考核标准,不断提高乡镇文化建设考核分值和比重。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1.根据《海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6-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屯昌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基层、面向农村大力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不断提升文化惠民质量,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扩大服务范围。努力把送文化、办讲座和文艺演出作为文化志愿者的常态服务工作。借助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平台,每年村级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5场次。着力实现每个村(居)委会每月至少1场电影、1场讲座、1场演出、1次展览、1次辅导。

2.支持群众自办文化,依托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兴办读书活动、图片展、乡村合唱、八音演奏等活动,组建广场舞队、民间文艺社团等。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等,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书画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竞赛等文体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自娱自乐的文体活动的扶持和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