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1-12-21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统一战线、少数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关于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和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三)负责联系并培养本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四)负责指导、协调县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台胞、台属和去台人员返琼定居工作。

  (五)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培养和选拔积极分子。

  (六)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协助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统战系统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督促、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在本县的贯彻落实;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九)参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参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十)参与拟订本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等工作。

   (十一)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二)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全县宗教团体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三)负责组织全县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参与组织全县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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