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0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0 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委第巡察组对我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统战部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推进整改。县委统战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渊培同志任组长的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4月6日,我部召开部务会,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细化部署整改措施。4月7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屯统字20215号),明确整改措施、负责人、整改时限等有关工作机制。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各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对进展缓慢的,领导小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巡察整改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4月12日,我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5月8日,我部常务副部长陈元锋同志主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会议,推动整改工作进度及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截止目前反馈的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的党中央决策部署

    1.关于开展宣讲活动“搞变通”的问题。

    一是5月25日,我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未落实“712”宣讲活动的1名干部对其在“712”宣讲活动中开展宣讲搞变通一事在部全体党员大会上作检讨;二是5月25日常务副部长对未落实“712”宣讲活动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我部以后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宣讲文件精神,将各项宣讲活动落到实处,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2.关于“以堂带点”管理工作存漏洞的问题。

    一是开展实地核查。3月28日(基督教礼拜日)上午,县委统战部组织骨干力量在新兴镇、村干部配合下,到新兴镇海中路106号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实地巡查,发现当天有6名基督教信众参加宗教活动,工作人员现场宣传有关宗教事务的政策,并劝散了参加聚会的信众。经查,该私设聚会点共有信众14名。二是根据2017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之规定,宗教局局长与新兴镇党委主要领导座谈,压实责任。截止5月底新兴镇多次组织镇干部、派出所干警、社区“两委”干部等到该点宣讲国家宗教相关政策、开展劝散该私设聚会点工作,目前该聚会点已停止聚会活动;三是5月16日、5月23日,由县委统战部牵头,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摸排工作。经查,我县除新兴镇私设聚会点外,尚有4个未纳入管理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分别是:基督教枫木镇加东岭村私设聚会点、基督教畜牧局宿舍私设聚会点、基督教南吕镇东岭村私设聚会点和基督教广青农场私设聚会点;四是巩固劝散成果,一要继续指导新兴镇抓好私设聚会点监管工作,防止其死灰复燃。二要对其他4个未纳入管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综合研判,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管理。

3.关于宗教三级网络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5月7日,县委统战部向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定期报送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情况的函》,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报送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情况。截止6月9日,我县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名单已完成更新,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领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乡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4.关于侨务信息底数不清的问题。

    一是我部于3月15日已汇总全县归侨侨眷及华侨台账,并于3月29日更新了我县归侨侨眷信息。二是我部今后将常态化管理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

    5.关于港澳台工作统筹谋划少的问题。

    2021年5月,我部根据省委、省委统战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县委田书记要求制定了《中共屯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屯统组20213号)、《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屯统组20214号)、《屯昌县2021年对台工作要点》(屯统组〔2021〕5号)等3个文件,并印发到各相关单位。

6.关于扶贫物资发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经组织人员查阅2015年发放种苗相关档案资料,核实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和剖析问题的根源,确实存在监督指导不到位情况;二是在镇、村相关人员的配合下,3月23日、3月30日县民族事务局组织人员到南坤镇南老村委会进村入户核实30户种植户领取种苗情况,经核查,30户(实为29户,有一户重复)中有22户领取了种苗共计2057株(其中,莲雾683株,菠萝蜜374株,火凤凰450株,花梨木550株),未领取种苗7户(分别为:王安雄、赵明寿、林尤标、王梅香、黄忠发、黄来强、张运天),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领取种苗的农户不单单是名单中的30户,南老村委会大部分群众都领取了种苗;三是县民族事务局根据南老村委会提供的全村农户情况表,组织人员于4月22日、4月28日、5月6日、5月11日再深入农户家中核实种苗发放情况,经核查,南坤镇南老村委会共191户,核查组共走访157户,电话询问34户(其中:领取种苗92户,未领取种苗99户),共确认领取种苗3763株,其中,莲雾1033株,菠萝蜜667株,火凤凰548株,花梨木1515株(花梨木种苗比发放表中发放的1180株多出335株),剩余2247株种苗无法核实去向,通过走访了解,因该种苗项目实施经久年长、村民外出务工、领取人员过世、群众有顾虑不愿反映真实情况等原因,造成入户核实数据不够准确;四是经与王清进(原南老村支部书记、主任)、姜光成(村委会副主任、剩余种苗存放地农户)、王荣辉(常头坡村村民、最后在种苗存放点自取种苗的农户)座谈并做笔录,均反映剩余未领取而枯死、病死种苗为火凤凰种苗,数量有100多株,火凤凰种苗2元/株,造成损失约300-400元;五是县民族事务局将《菠萝蜜种植技术》《莲雾种植管理技术》等种植管理技术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并指导群众管理好已种植的种苗;六是研究制定《屯昌县民族事务局产业项目实施工作流程》,明确产业项目实施的具体流程,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七是今后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7.关于扶贫项目收益甚微的问题。

    一是与合作社负责人王凎座谈,了解合作社运行情况、资金存余情况,并商讨利用剩余资金进行转产相关事宜;二是在县民族事务局指导下,在乌坡镇干部、坡心村委会两委干部及驻村干部配合下,2021年4月26日王凎豪猪饲养专业合作社组织其帮扶的10户贫困户召开会议,合作社负责人王凎向合作社成员汇报合作社运行、资金存余情况,并提出转产的方向及具体细化内容,经充分研究讨论,合作社成员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决定利用项目剩余资金2.7万元,购买香猪种猪9头,每头价格3000元,转产养殖香猪项目;三是2021年4月27日,屯昌乌坡王凎豪猪饲养专业合作社与10户贫困户签订《委托转产养殖香猪合同》,实现产业项目顺利转产;四是继续加强对转产项目的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屯昌县民族事务局产业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关于提前拨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屯昌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在学深学透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及根源;二是2021年4月27日,县民族事务局组织南坤镇山塘村委会新丰村道路硬化工程(二期)、枫木镇琼凯村委会少数民族文化基地(舞台、展台)等2个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到实地核查,与涉整改项目村干部座谈了解情况,确实存在主观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的问题;三是研究制定《屯昌县民族事务局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图》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按流程程序实施项目;四是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严把资金拨付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9.关于工程项目实施时间前后矛盾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屯昌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在学深学透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及根源;二是通过组织人员查阅项目资料,并于4月27日组织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到实地核查,摸清存在的问题根源,经查,该工程项目于2014年10月完成设计,实际开工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竣工时间是2015年5月27日,不存在先建后补手续的问题,造成前后开工和竣工时间不一致的原因是没有及时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直至2015年7月10才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单位出于资金拨付需要,根据设计合同的签订时间自行更改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的开工、竣工时间,在单位报帐员、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情况下,完成了资金拨付手续。三是通过举一反三,县民族事务局进一步查阅了当年同期实施的屯昌县新丰村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屯昌县合水村农村道路通畅工程、屯昌县南老村农村道路通畅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发现均存在相关类似问题情况;四是研究制定《屯昌县民族事务局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图》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按流程程序实施基础设施项目;五是加强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严把程序和材料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10.关于违规重复领取补助的问题。

    一是我部2021年1月,开展对重复报销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经查,统战部陈元锋80元、林芳雄180元、王者邱130元、林文孝80元、蔡辉80元;民族局邓三强400元、李星星160、甘太川160元、高飞320元、黄梅80元,共计1670元。二是2021年1月11日,我部已将重复领取费用共计1670元全部上缴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1.关于未严格按照时限发展党员的问题。

    一是2021年4月25日我支部核实了基本情况并召开支委会决定取消该次会议决定。二是5月31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党务有关知识,提高我部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规范入党程序。

12.关于入党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我支部派员到县直工委查询王莲仙同志的党员档案,经查该党员入党申请书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确认其入党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二是4月6日,召开部务会,由组织委员领学《党章》第一章党员;5月31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党务有关知识,提高我部党务工作水平。

13.关于党费收缴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0年12月我部对存在拖欠党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查王卜坚2018年4-12月欠缴党费306元、2019年1-12月欠缴党费204元、2020年1-12月欠缴党费204元,小计714元;许传英2018年7-12月欠缴党费216元、2019年1-12月欠缴党费216元、2020年1-12月欠缴党费216元,小计648;黎之和2020年1-12月欠缴党费204元,小计204元;叶群兴2020年1-12月欠缴党费180元,小计180元。共计1746元。二是截至2020年12月我部已将退休支部拖欠的党费共计1746元全额上缴直工委。

14.关于党建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我支部2021年严格按照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记录。二是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题党日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15.关于执行人事制度不力的问题。

一是经查,我部李星星同志为财政供养临时工;黄梅同志为台盟支部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是4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屯昌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我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三是2021年我部根据县人社局相关文件要求对我部财政供养临时工李星星、台盟支部公益性岗位黄梅两位同志进行2020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四是我部于2020年4月9日与李星星同志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协调县就业局做好黄梅同志的合同签订工作。五是将上述2人纳入我部日常管理,实行每天签到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锤炼党性、寻找差距、转变作风、提高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强化政治担当,注重标本兼治,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三)以整改促进工作开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工作的关系,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7812581;邮寄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180号县委大楼北附楼536;电子邮箱:3438509469@qq.com

 

 

                                                                                    中共屯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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