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督查室
发布时间2016-03-15
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中央、省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负责督促检查县委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
3、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4、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和县委向群众承诺办理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5、负责向上级党委和县委领导批示的办理或交办事项专项督查工作;
6、负责督促落实各种新闻媒介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涉及我县各方面工作的批评、建议;
7、负责督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县党委机关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
8、负责编发《屯昌督查》或专报并做好材料归档;
9、负责对全县党委系统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县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