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水务局双随机制度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2

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推进县水务局随机抽查工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区经信局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到区法制办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见附件2)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见附件3)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

  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根据检查对象类型、性质、行业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对同一个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由牵头部门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根据条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有条件的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方式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各科室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由各科室制定。

  ()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要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强化责任落实

  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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