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检察院第二期家长课堂开讲
发布时间2022-03-17

为深入贯彻“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有关部署,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近日,屯昌检察院举办了第二期家长课堂,对两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监护督促令,并联合县妇联共同督促监护人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屯昌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联合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以来,首次以家长课堂的形式,联合县妇联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专项工作。

2022年2月,屯昌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发现有部分未成年人参与其中,屯昌检察院按照年龄层次、涉案情况、帮教条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分级处置。未成年人王某某、陈某某因在案发时均未满十六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在对其二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职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后,了解到王某某、陈某某的家庭生活环境较为贫困,父母因平时忙于生计,对子女的身心和学业关心照顾不够。为避免二人的父母因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致使二人再次误入歧途,为此屯昌检察院联合县妇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当场向王某某、陈某某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成立相关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为王某某、陈某某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将持续跟进反馈家庭教育指导效果。

下一步,屯昌检察院将结合教育效果和其他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需求,以“家长课堂+督促监护令”的方式对多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注重协作联动,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合力优势,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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