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 办实事 解民忧 ——屯昌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综述
发布时间2022-01-25

群众无小事,点滴暖民心。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围绕屯昌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请进来走出去,问计于民

2021年6月,屯昌检察院举办“检察听证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屯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工商联代表、人民调解员、律师等10人参加。此次活动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屯昌检察院2020年以来检察听证工作情况和相关典型案例,并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等优势,扩大检察听证的宣传;充分运用检察听证的优势,把司法救助与公开听证相结合起来,扩大检察听证的参与范围,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进来,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加大对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方面的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探索扩大听证适用范围。

这是屯昌检察院坚持开门纳谏,真诚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为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屯昌检察院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疑难问题。同时依托检察职责,屯昌检察院组织新兴检察室、枫木检察室干警下沉基层,深入走访群众,梳理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根据屯昌县党史办《关于做好“双走进”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屯学组办〔2021〕6号),屯昌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梳理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实际问题任务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双走进”调研课题任务清单,确定了一批为群众办实事调研课题,领导班子成员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带动干警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解决问题、办好实事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同时组织全体干警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实际问题任务清单,提升服务水平。屯昌检察院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查摆问题,通过查摆问题刀刃向内,推动检察干警整改问题,提高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带动干警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

聚焦热点难点,解困于民

2021年4月21日,屯昌检察院对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据了解,2019年4月20日,被害人徐某某因土地界线问题与陈某发生争执,被陈某拿起石头将其头部砸伤,造成重伤二级,花去医疗费9万多元。徐某某全家共9口人,因其重伤丧失劳动能力又因治疗背负债务,有5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经济来源有限,造成生活困难,存在因案致贫的风险。2021年4月21日,屯昌检察院对申请人徐某某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法律依据、救助意见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参与听证人员在听取情况介绍后,发表了个人观点,分别向案件承办人了解案发经过,向申请人核实家庭情况,并进行了评议,听证员均同意予以救助。申请人在最后陈述中说:“案发后,我一家陷入了绝望,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救助,使我看到了新希望。”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屯昌检察院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屯昌检察院办理的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为了更好地让2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屯昌检察院已成立了帮教小组,并与附条件不起诉人签订了帮教协议,建立被考察人定期汇报制度,要求每月定期向考察人汇报其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目前仍在持续跟踪帮教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3家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取缔3家店铺,排除了安全隐患。对屯昌县农贸市场普遍存在食用农产品快速验不规范问题深入调查,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检察建议,对全县农贸市场与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快速验人员进行培训,对食用农产品快速验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现已整改到位,消除了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积极排查风险隐患。针对屯昌县文体公园、街心公园等处的体育器材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未及时维护问题立案审查,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整改。据统计,2021年,屯昌检察院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实际问题47件。

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于民

屯昌检察院党组书记宁丽在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表示,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日前,屯昌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发出该院首份“督促监护令”。据了解,17岁的小金(化名)是屯昌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案件移送屯昌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社会调查,找准了监护问题的症结。小金涉嫌犯罪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简单粗暴,缺乏有效沟通。鉴于小金盗窃未遂,涉案的手机价值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形,且小金对犯罪事实坦白并认罪认罚有悔改表现,该院最终对小金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小金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屯昌检察院的这份“督促监护令”是该院承办检察官根据小金的涉案原因、性格特点及存在的家庭问题等进行“特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能有效督促小金的父母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督促爱和监管归位,恢复父母和孩子间的亲密交流,帮助小金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

此外,屯昌检察院还组织干警到屯昌县社会福利中心看望慰问孤寡老人,为老人们送去关怀和温暖。开展法治宣传护航重大项目,组织干警到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部,为全体人员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2021年4月1日,新兴检察室在坡陈村委会开展普法教育,与村民开展座谈,并就法律方面问题答疑解惑;2021年5月20日,屯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树旗走进屯昌实验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4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2021年5月26日,屯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实验小学举办儿童防性侵公益讲座,教育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防范侵害,有助于学生筑起安全防线;2021年8月27日,屯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枫木检察室、新兴检察室干警在屯城镇农博城开展民事检察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接访等形式进行,向群众介绍了民法典、民事检察工作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以及提供线索等相关内容,倾听和解答了人民群众疑问,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民法典以及民事检察职能相关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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