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发布时间2022-03-18

  3月17日上午,屯昌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件侵犯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屯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与被告人王某和何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并案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该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后,屯昌检察院为落实新时代网络信息领域司法新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经查,被告人王某和何某利用自己在屯昌县某手机店工作的便利,未经用户同意,私自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网络平台账号,从中牟取非法利益。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众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已经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屯昌检察院在发现被告人的行为损害公共利益后,积极履行职能,第一时间在“正义网”发布公告,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该院未发现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对王某和何某娟侵犯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保护内容。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强化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防御。为加强法律宣传,屯昌检察院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驻屯昌分公司相关人员观摩庭审。通过庭审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帮助社会公众了解、认识我国法律制度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和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公众,特别是可能获悉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规范职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维护好自身和他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下一步,屯昌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方式,针对本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监督,并积极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相融合,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谢梦萍           

 

版权所有: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琼ICP备15002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