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检察院集体和个人获两项县“五四”表彰
发布时间2022-06-09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光荣传统,近日,共青团屯昌县委、 屯昌县教育局、 屯昌县少工委决定授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等 5个团支部(总支)2021年度“屯昌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称号;授予方佳等8名志愿者2021年度“屯昌县优秀志愿者” 称号。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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