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期专题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1-05-06

 4月28日下午,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举办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期专题读书班,读书班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刚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检察官参加。

读书班以“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为主题,由黄志刚检察长领学《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的部分论述,郑婕副检察长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党的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领学《中国共产党简史》第一章、第十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十七节、第十八节、第十九节等相关篇目,并作了学习研讨发言。

会上,黄志刚检察长就此次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从中汲取一心向党的信仰力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从中汲取为民服务的初心力量,开展党史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矢志不渝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三是要从中汲取革命精神的奋进力量,坚持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抓出成效。四是要从中汲取自我革命的勇气力量,汲取全面从严治党的智慧力量,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向深入。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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