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0-12-04

11月18日,屯昌县院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刚主持,屯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员曾维康应邀参加会议,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省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县委《2020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细化措施》,听取了各部门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了全院第三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第三季度屯昌县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重点要求,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各项规定精神,对全体干警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以身作责,对“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再动员、再学习、再部署,通过谈话谈心打消思想包袱,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外界监督,通过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业务更上台阶。

  黄志刚检察长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思想教育,做遵规守纪的“干净人”。要旗帜鲜明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先锋模范的“领路人”。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觉履职尽责,发挥院领导“头雁”作用,抓好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加强干警业务能力、素养的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履职水准,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检察新动力。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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