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校园|树立法律意识、走好青春第一步——屯昌县检察院检察长走进屯昌中学讲授法治课
发布时间2019-09-30
   为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呵护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27日,屯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志刚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屯昌中学,开展以“树立法律意识、走好青春第一步”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以丰富的内容、灵活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宣讲活动开始前,县教育局局长傅彧为黄志刚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证书,黄志刚检察长向同学们赠送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法治教育书籍。

  授课中,黄志刚检察长以屯昌中学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屯昌中学400多名师生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黄志刚检察长通过对“灋”说文解字引出主题,为同学们何为“法”、法的来源,继而讲述青春期法律常识、青春期常见的犯罪、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等法律知识,激发同学们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强化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做一名真正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

  本次法治课采用PPT多媒体课件、图片、视频、互动问答等丰富多彩的方式,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同学们更加直观了解潜伏在身边的危险,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防范意识。

  活动结束后,参加法治课的师生纷纷表示,这堂课让大家受益匪浅,能够使同学们更加深刻认识法律知识,帮助同学们树立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让同学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基础,赢得了上课师生的一致好评。

  “开学第一课”,屯昌检察在行动

  9月2日,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屯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屯昌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李容走进屯昌实验小学参与该校的开学典礼。

  9月6日上午,屯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彭永龙以屯昌县红旗中学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屯昌县红旗中学,为红旗中学初一年级1000余名学生讲授以“认识法律和保护自己”为主题的法治课。

  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持续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并积极贯彻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编辑:谢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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