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法院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换届和新成立的第一、二党支部选举
发布时间2019-11-06

   2019年11月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屯昌县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换届选举和新成立的第一、二党支部选举。选举大会分别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之、邱英富、王川文主持。
  
  此次选举大会是根据县直工委的批复要求,将屯昌法院党总支下属的五个支部整合为三个支部(分别是第一、第二、退休人员党支部),同时对新成立的第一、二党支部委员进行选举。
  
  全体党员首先进行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一届党总支部副书记冯厚贵代表上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上一届党总支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按程序依次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和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由潘志明、冯厚贵、林桔、陈晓萍、张瑞博五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法院党总支部委员会。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通过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潘志明同志为屯昌法院党总支部书记,冯厚贵同志为党总支部副书记,并研究确定了其他委员的分工。
  
  屯昌法院新任党总支书记潘志明进行了表态发言,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一定不负众望,今后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党建主业,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抓好班子、带强队伍,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密切班子成员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相互信任支持、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的开展,在上一届党总支部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发展和创新,使党总支更好地围绕党组开展工作,不断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严格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做到自省、自敬、自励,律人先律己,切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随后,新成立的第一、二党支部分别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按照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并对支部委员进行了分工。第一支部由林桔、陈晓萍、张瑞博三位同志组成,林桔为支部书记。第二支部由王庆祥、陈茜茜、欧雪香三名同志组成,王庆祥为支部书记。
  
  最后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之对院党总支及第一、二支部的成功选举表示祝贺,并对党建工作及全体干警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牢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用《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要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现在的三个支部,是由原来的五个支部按后勤行政部门、业务部门及退休人员进行撤并组成。撤并后的三个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大家集思广义,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严格实行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确保院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发扬奉献精神,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心声,因地制宜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带头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坚持围绕中心主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美好新屯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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