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社系统开展习总书记4.13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10-27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意识, 10月26日,县人社系统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宣讲活动,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晓辉为人社系统干部进行了授课。
吴晓辉副校长结合实际和自己的学习体会,从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正确把握自由贸易区(港)的建设方向,建设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内容等五个方面向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做了系统、全面的阐述。他强调,人社党员干部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强有力的使命感和敢为人先的紧迫感在夯实自贸区(港)建设的实践中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快各项民生工程建设;以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为契机,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此次宣讲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更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并在今后人社工作中结合实际,在深化理解中坚定政治方向,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指导实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扛起建设美好屯昌人社干部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