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发布时间2016-03-23

屯昌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第一批试点,于2012年启动。2015年8月县中医院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1.建立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药监等单位主要领导未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办设在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2.完善配套政策。我县根据省相关文件出台了《屯昌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屯昌县关于调整县级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屯昌县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由医改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办法》、《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3.优化医疗资源,拟订“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二、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我县于2015年9月成立了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工作。2016年3月9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屯昌县医管会全体成员会议。

三、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根据省人社厅《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制度意见》我县制定了《屯昌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均已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了2015年第1次医管会的讨论。招聘方案通过人社等部门的审核后,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为加快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进度,我县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由县人社部门牵头,县卫生部门配合,正在制定我县的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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