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24

屯昌县人口计生委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内设有6个岗位,下属单位2个。

一、内设岗位和职能

(一)行政秘书岗位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等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及计划生育专项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负责拟定并落实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政策法规岗位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受理审核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受理查出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指导、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和本系统内普法工作;拟定并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岗位

负责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中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业务,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与考核评估指标,指导、监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标的落实、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调查和抽样调查;参与建设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宣教教育岗位

负责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全县关爱女孩行动,试试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计划;协调开展人口理论教学,知道构建新型人口文化。

(五)科学技术服务岗位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拟定并指导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规定;指导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救助项目。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岗位

负责研究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意见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则、工作制定和工作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拟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三、下属单位职能

(一)屯昌县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少生快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参与育龄人群管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应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本级协会的志愿者开展活动,宣传协会,营造有利于协会活动的氛围;指导基层协会工作;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屯昌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负责为群众家庭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的综和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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