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卫健委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15


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提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和意识,营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浓厚氛围,以3·15宣传活动为契机,2023年3月14日上午,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在屯城镇恒兴市场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是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以悬挂横幅、发放小礼品、宣传小册等宣传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加强了解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和防止黑恶势力发展的重要性,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的思想意识,有利于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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