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6-03-23

  1.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会务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收集、整理议题和意见。为人大常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正常依据和有关材料;办理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交办的事项和催办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交给各工作委员会办理的事项。

  2.负责办理文秘工作、起草、印发人大常委会文件,收集整理信息,负责文书档案图书资料的管理。

  3.负责联络和接待工作。

  4.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6.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人事、财务、车辆管理和干部职工学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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