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五届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6-11-21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19日在屯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屯昌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助推屯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努力在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农村“两委”换届、保障涉农项目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围绕省委“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一心两区三基地”发展目标,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依法批捕盗伐林木、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74人。对中建农场南强河被污染、州丰砖厂无证大量挖土制砖开展专项监督,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生态巡查发现生态环境资源线索2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成效初显。

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服务我县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选前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摸底等形式,全面掌握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和重点、难点村的隐患症结。选中参与现场监督 15次,发现影响选举的突出问题4件,建议取消不符合候选人资格人员2名。选后开展落选疏导等不稳定因素排查5人,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338名农村干部受到教育。

保障涉农项目和资金安全。以开展涉农资金项目专项预防为契机,与发改、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对2012年以来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以上的涉农资金进行了逐项核查,针对发现问题,形成专项分析报告3份,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25项。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件,立案侦查6人。如立案查办屯昌县农业局原副局长王某等2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案,有力保障了涉农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二、依法履职,推进平安屯昌法治屯昌建设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途径和手段,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5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4人,提起公诉1039人。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和毒品等犯罪嫌疑人444人、提起公诉416人,移送上级院起诉97人。依法批准逮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1人,提起公诉57人,移送上级院起诉53人。对重大敏感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如2015年8月,我院依法对一起跨省特大制造毒品案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以制造毒品罪批捕5人,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批捕2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8月,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我院作了经验介绍。五年来,共依法对70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13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着力落实执法为民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强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实现与省院远程视频接访及12309电话举报互联互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5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25人次,受理群众信访144件,向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提供救助资金7.8万元。2012年,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凌某申领救助金5万元,缓解了其燃眉之急,得到被害人家属及社会的赞誉,为表示感谢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五年来,共监督立案78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2人,不起诉19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64件,纠正漏捕44人,追诉漏诉20人,抗诉1件3人。监督纠正不当收押18人次,纠正脱管8人、漏管6人,对受理报请特赦的2人及时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30件,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32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息诉服判3件。

三、打防并重,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打好反腐斗争攻坚战。5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5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经验材料《注重实效抓练兵以快制胜破案件》在全省反贪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书面交流,海南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立案查办大案要案取得历史性突破。五年来,共查办大案24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大案4件),查办要案2人(正处级),查办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7人。如立案查办了琼海市政府原副市长邢某某受贿案;澄迈县原副县长黄某某受贿案;屯昌县公安局南坤派出所原副所长林某等4人刑讯逼供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其中成功查办澄迈县海洋与渔业系统贿赂窝案串案3件4人,涉案金额401.58万元,追缴赃款206万元,成为我院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级别最高、追缴赃款最多、影响力最大的案件。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立案查办发生在涉农惠农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12件16人。如2014年立案查办了屯昌县南坤镇藤寨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贪污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协助政府管理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的职务便利,贪污一事一议项目剩余奖补资金人民币13.1万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

加大惩治贿赂犯罪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突出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办贿赂案件24件27人。如立案查办海汽屯昌分公司总经理李某某受贿案、屯昌县农业局原局长张某某受贿案、屯昌枫绿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黎某某行贿案。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书25形成调研报告8份,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21项,解决法律问题65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5批次。与海南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制栏目《检察视窗》,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10期,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动漫片《拒绝诱惑 严守操守》,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2个星期进行宣传。组织案发单位干部到法院观摩庭审7次240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四、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5年1月,我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这是省院交给我院的重要任务,也是县委部署改革重点攻坚任务。在省检察院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顺利完成员额制改革。落实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通过考试考核,选任出19名检察官和15名检察官助理,初步实现检察官员额控制,啃掉了司改试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同时对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及行政人员进行确认,初步建立起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新模式,做到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确保了队伍的平稳过渡。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组建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将原来由检察长行使的部分办案决定权授予检察官行使,放权后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91.7%,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二是建立核阅制度。在依法授权、合理放权的同时,加强对检察官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建立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核阅制度,通过核阅提出修改意见,供检察官参考,保证办案质量。三是建立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自2015年实施改革以来,7名院领导亲自办理案件32件,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扎实开展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在抓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同时,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还积极配合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做好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经费管理于2015年7月划归省级财政,人员编制于2016年6月移送省编委办,人事关系于8月移交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统管。

通过改革,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办案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办案流程更加顺畅,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明显缩短。撰写的经验材料《突出特色力求实效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被省检察院采用,其中的部分经验在全省推广,海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进行了宣传报道。

五、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五年来,共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13次,专题报告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工作5次,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1次。全面落实两会精神,通过走访代表、组织座谈、旁听人大代表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原汁原味逐条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整改。每年举办1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

深化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为主,将检务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2014年9月开始在互联网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91条、生效法律文书262份。完善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工作机制,设立律师接待室,开通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平台,共接待律74人次。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新平台,2016年开始设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检察长作客《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接受咨询,听取意见,回应群众呼声。

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地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2013年以来的639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办案程序瑕疵、文书制作不规范等九类司法不规范问题,逐项建立台账,逐条整改“销号”。如针对我院存在的法律文书制作格式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邀请省检察院业务专家到我院授课,通过授课,提高了干警规范制作法律文书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在办案一线落地生根。

六、检力下沉,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水平

五年来,枫木、新兴检察室坚持重心下移,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全面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枫木检察室在参加省院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党的群众工作知识竞赛”中荣获全省第一名。

下大力气发现和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始终把发现和收集职务犯罪线索作为核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收集和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5件18人,本院自侦部门据此立案7件7人。如2016年4月,枫木检察室在走访南吕镇大路坡村时发现,该村委会原治保主任程某涉嫌贪污危房改造补贴款线索,并将此线索移送反贪部门,反贪部门据此对程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县法院对程某作出有罪判决。

全方位开展涉检涉稳信息收集。五年来,枫木、新兴检察室共发现和收集重大涉稳信息6件,及时通报后,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6件;共参与或协助有关单位化解矛盾纠纷52件2014年7月,新兴检察室在走访中得知,西昌镇群星村委会大武村计划在本村一块闲置的空地上建设排球场,但村里的徐某某、邝某某、黄某某等人以该地属于其祖宗地、耕地为由阻碍施工,并在闲置地上抢种树苗。新兴检察室干警协同西昌镇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徐某某等人家中,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讲解有关土地法律政策,最终徐某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阻拦村委会施工,并及时将抢种的树苗清理掉。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联合屯昌地税局在到各乡镇举办了6场主题为“检力下沉、服务三农”的送法下乡文艺晚会,其中我院自编自导的小品《危房改造风波》被省纪委改编后纳入全省农村廉政文化汇演节目之一到全省各市县巡演。结合实际制作法制宣传小扇子,在扇子两面印制检察机关的职能及相关法律知识,深受群众欢迎。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开展法制宣传143次、警示教育57场次,受教育3900多人次,促进了我县基层农村反腐倡廉建设。

七、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切实抓好检察队伍政治思想教育。五年来,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五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406批1928人次,11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名干警在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二等奖,检察队伍的整体专业化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强化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担当,如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同时强调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既要抓好业务,又要管好队伍。五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5次,开展廉政专题教育18次,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共开展检务督察53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海南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等一批荣誉称号;反贪污贿赂局2015、2016年连续2年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称号;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人荣立个人三等功,7人获个人嘉奖, 25人受省委、县委和省院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全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真诚关心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亟待完善四是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结构调整、全力加快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区和6个产业小镇建设、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实施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战略、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等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打击、预防、保护、监督等职能作用,为服务屯昌经济快速发展助力护航。 

二是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维护屯昌和谐稳定。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基层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把诉讼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工作机制,形多元化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五是继续发扬勇于探索的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实效。

六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领导干部和检察官为重点,严格检察队伍管理,狠抓执纪监督,以严的作风和实的要求落实好“两个责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屯昌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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