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发布时间2018-08-01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20日上午,在屯昌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新任命的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向宪法宣誓。

全体参会人员奏唱国歌后,主席台前,宣誓人面朝国徽,在全体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右手举拳,自然站直,神情庄重,声音铿锵有力,他们以庄严的仪式,向全社会宣告对宪法的忠诚,对职业的敬畏。

新任命的公职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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